在“什么是批判”演讲的前五年,福柯曾连续出版了两部重要著作:《规训与惩罚》(1975)、《性经验史(第一卷)》(1976),二者的共通之处是对古典时代中——福柯语境下的17、18世纪西方社会——管理生命权力的考察。一方面体现为作用于肉体的规训权力(disciplinary),即人体的政治解剖学(political anatomy);另一方面体现为一连串调控人口的生命政治(a bio-politics of the population),包括死亡、健康、寿命、居住条件、移民等问题。这两种方式也作为“生命权力”(bio-power)机制的两极,最终在19世纪的性经验(sexuality)中得以完成,成为福柯考察现代社会的重要维度。
结合福柯1973年在法兰西学院“惩罚的社会”课程概要,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权力理论的阐释,并对应于他在《规训与惩罚》中的观点。福柯对权力的分析可概括为:权力不是用来被占有的,而是被行使的。权力并不局限于国家机器中,他反对霍布斯的国家理论,即国家和统治者的出现终止了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相反,权力没有消除内战,而是带来内战,并在内战中重新构造政治权力,内战如同一个矩阵,权力在其中相互较量。同时,权力也不被理解成一种意识形态,不从属一个生产模式,而是一种“关系”。正是在这种“关系”中,权力构成了对人的规范化要求、习惯的养成和纪律的约束,最终作用于人的身体(body),从监狱扩散至修道院、军队、工厂、学校等的整个现代社会,而对权力的反抗也成为权力的“共谋”,层层渗透,无处不在。
除了作用于身体的规训权力,古典时代还存在着针对人口调控的生命政治,这也是上文提及的治理术。在福柯看来,生命权力是资本主义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只有把身体有控制地纳入生产机器中,并对经济过程中的人口现象进行调整,才能保证资本主义的发展。由此而导致的治理术,便是针对人口的政治经济学,并产生了特有的治理机器,以及相应的权力-知识。福柯坦言,“我们生活在一个治理术的时代”。这种逐渐“治理化”的国家,不再以地域和领土性来界定,而是以人口的多寡及其容量和密度加以界定,并依赖和利用经济知识。同样,在这种国家形态下,法律不再发挥从前的司法作用,死亡不再是对生命的最高威胁。相反,法律越来越起到一种规范化的作用,进而被整合到一系列连续的、调整的和矫正的机制中,例如医疗、行政等等。
这样一种规训权力和治理术似乎令人窒息,而福柯对社会分析的权力理论也招致了不满。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在《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中批评道:“福柯将独特的求知意志和求真意志普遍化,把它们解释成一种权力意志本身,并推定一切话语都隐藏着一种权力特征,都源于权力实践。”因此,“这些真理技术并未打开个体的内心世界,而是用一种越来越密集的自我关系网络预先创造了内在性”。在哈贝马斯看来,福柯的权力理论并未走出主体哲学的困境,而只是把权力对真理的依附转变为真理对权力的依附,权力变成了无主体的权力,个体隐没于规训的社会中,这也明显不符合哈氏的社会交往理论。[ 哈贝马斯对福柯权力理论的指责是有道理的,福柯也成为他在书中的一个靶子,从而引出自己的社会交往理论:哈氏通过放弃自笛卡尔以来的主客二分的哲学范式,借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将主体看作是在语言的互动中形成的,主体变成了语言的主体、主体间性中的主体,由此达成相互间的可理解性。然而,哈贝马斯并未提及福柯1984年出版的《性经验史》第二卷,也未过多彰显福柯对主体自我构造的伦理学转向,更是将福柯的谱系学权力理论阐释为绝对主义的教义,认为福柯用无意义的结构分析替代对意义语境的解释学阐释,用权力关系的功能代替真理的有效性宣称,用价值中立的历史解释代替价值判断。简言之,以客观性替代相对性,科学性取代伪科学——人文科学,客观的自然主义取代人为的规范,进而在这个意义上,斥责福柯研究中的相对主义和主观化倾向。参见实际上,哈贝马斯看到了福柯1980年在伯克利演讲中的反思,并引述了福柯对《规训与惩罚》的自我批判:“要想分析西方社会中的主体谱系学,就必须要充分考虑到统治的技术和自我统治的技术。也就是说,必须要考虑到两种技术类型的相互作用。个体统治他人的技术依赖于个体统治自身的过程。”由此可见,福柯已经意识到自我统治的技术,即主体的自我塑造,这一点在《性经验史》第二卷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实际上,在福柯的批判哲学中,即1978年“什么是批判”的演讲中,我们便可察觉到主体反抗的端倪,并延续至1984年对启蒙问题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