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重试点经验总结,为后续项目提供操作指引
各国在“监管沙盒”的发展过程中,都十分重视经验的总结和归纳。“监管沙盒”模式的先行者英国,在其“监管沙盒”模式建立初期发布了《监管沙盒指引》,运行一周年后发布了《监管沙盒经验教训报告》。东部近邻韩国,在2020年7月推出了金融监管沙盒网站,通过搭建网站平台,使得金融科技创新机构可以获得有关沙盒计划、申请流程、B2B合作机会和过往成功案例的全面信息。
目前,中国9个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已经正式落地,60个创新项目也已经开展测试,但因为处于发展初期,尚未出台确切的指引文件。未来,我国也应该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制定出相应指引文件,搭建起相关信息平台。对测试主体、适用对象、准入标准、评估标准、风险控制、消费者保护、退出机制等方面做出确定性的操作指引,并出台相关文件作为制度保护,减少测试的不确定因素,为未来“监管沙盒”模式的全国推广打好基础。
(二)打造“专题沙盒”,解决共性问题
“专题沙盒”(Thematic Sandbox),即由监管当局,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金融领域某一共性的具体问题,并预先针对涉及该问题的相关项目制定统一的“入盒”标准和规则,使得涉及这一问题的相关项目能够实现标准化的“入盒”“出盒”。同时,由于“专题沙盒”在项目实施前已经明确设定了项目目标,因此,它能够使得沙盒计划与监管的方向保持一致,且能够集中运用金融与科技的力量解决金融运行中的共性问题。
许多国家,都在发展“专题沙盒”以提升金融科技监管的效率。例如,新加坡为保险经纪、汇款和交易平台提供了“快捷沙盒(Sandbox Express)”,马来西亚提出的“普惠金融”专题沙盒。
观察我国当前“入盒”的项目,不难发现一些被多个项目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例如,小微企业融资、普惠金融等。因此,“专题沙盒”是我国未来提升“监管沙盒”运行效率的可选方向。
(三)关注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加快融入国际发展圈
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的加深,跨境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也逐渐成为当下热点。
尽快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打造相关应用场景[5]34。一方面,有利于使我国跨境金融创新产品更好地适应国际监管规则和相关法则,降低其试错成本。另一方面,有利于我国尽快加入国际沙盒发展交流圈,紧跟全球沙盒机制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