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
马克思主义所坚持的反映论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它的突出特征就在于将社会实践以及辩证法引入了反映论,把反映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和各个环节都看成是紧密联系的、辩证的和历史的发展过程。之所以把它称作反映论是因为:第一,它驳斥了唯心主义的那种先验论,认为一切都来源于经验而非先于经验而预先存在的;第二,它在一定程度上肯定和继承了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承认外部世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在承认外物先在性的前提下对外物进行反映。但马克思主义反映论又在立足实践的基础上发展了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其区别在于它是一种能动的而非直观的反映论,是从现实的、历史的从事着感性活动的人出发来进行认识的反映论形式。认识活动不再是纯客观的对外物的摹写与反映,而是蕴含着人的目的、意志、情感等主观因素的活动,这就实现了人们在认识过程中既能遵循客观规律性又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也就是说,作为认识主体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实际地认识客体的人。这样的人必然是具有一定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具有一定的主体改造客体的理性结构和非理性因素的人。
因此,谈及认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就不能忽视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所闪耀出来的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视域下,理性因素在认识活动中始终是占据主导地位的,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能通过大脑有意识地思维客观世界,去把握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包括人的目的、需要、情感、意志和动机等在内的非理性因素则是主体认识活动能动性的直接体现。正如马克思指出:“人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和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对象的本质力量。”恩格斯认为:“对个别人来说,他的行动和一切动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头脑,一定要转变为他的愿望的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但是,虽然非理性因素能够对人们认识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但却不能成为主导因素来影响认识的整体过程。
(二)坚持真理符合论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域下,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强调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即只有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认识才是具备真理性的认识,反之则就可能沦为谬误。但是马克思主义的真理符合论同传统的真理符合论不同,它是立足于能动反映论的、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符合论,实践的观点是理解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关键。由此也就引申出实践才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因而,只有当主观认识同客观规律相符合且经过实践的反复检验,才能证明这一认识是真理性的认识。这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否认永恒真理,始终将真理看作是一个过程,认为真理只有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才能实现,才能不断趋向于获得绝对真理。人的认识、思维对客体的永无止境的接近,是一个矛盾运动的过程。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对真理观的重要贡献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