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问题也即是美德与幸福的关系问题,是古今中外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德福一致理念指向拥有美德与实现幸福的正相关关系。然而现实情况与理论并不总是一致,甚至背道而驰。现实中出现了坚守美德无法得到幸福,而缺失美德的人却没有受到相应惩罚的现象。为善者屡遭欺凌,为恶者则平安无事;勤奋工作的人屡遭失败,偷奸耍滑的人却获得成功。作为我国东汉时期的重要思想家,王充认为美德与幸福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他列举了“惠王吞蛭”的例子,认为惠王的行为看似是以德获福,实际上会使自己失去威严,并不是行善,而身体痊愈只是生理反应的结果。他认为:“凡人穷达祸福至之,大之则命,小之则时。”但是更多思想家试图通过在美德与幸福之间建立一种密切关系来回应这一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中西方思想家提出了不同见解。在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中,幸福不是一种能力或一种手段,它是最高的善,是灵魂的一种合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是所有活动的目的。幸福还在于实践,获得并发展德行,才可以实现真正的幸福。然而,亚里士多德也指出:“幸福仍然需要外在的善加以补充,因为没有工具就不可能,或者难以做出高贵的行动。”[2]29朋友、地位、财富、好的出身甚至是运气等都是构成幸福的重要条件。康德提出,“幸福只有在与理性存在者的德性严格成比例,因而使理性存在者配得幸福时,才构成一个世界的至善。即拥有德性是“配享”幸福的必要条件。无德之人拥有的幸福只是短暂的或是幸运的,不会得到人们的羡慕或称赞。同时,他也提出了意志自由、灵魂不朽、上帝存有三大悬设,以保障德福一致,引导人们在美德的践行中实现自我理想,完善幸福境界。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儒、释、道三家都有关于德福之辩问题的著述,道家倡导“尊道贵德”,坚持“报怨以德”的幸福理念,体现其超然于世俗的人生态度,庄子主张通过一系列途径培育良好的道德修养来达到逍遥与自由的幸福境界。佛家倡导:“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由此可见其对人为善,坚守美德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