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强调美德在幸福中的核心地位
孔子认为坚守美德和收获幸福是正相关的。如果一个人能够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实施高尚的道德行为,那么他就会得到一定回报并收获幸福。反之,则会失去幸福并受到相应惩罚。孔子看到了美德在实现幸福过程中的关键性作用,因此十分重视个人的道德素质,他曾经提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以“仁、义、礼”作为其思想的核心,希望人人都能通过“仁”的践行成为真正的“君子”。他一生都在以君子德行要求自己并教化学生,君子的良好品行在其身上得到了很好的践行。但是孔子一生仕途坎坷,空有治国救民的美好理想却一生都无法实现,负有高尚的德行却遭到了无数质疑与嘲讽。而孔子却没有抱怨并乐在其中,他提到:“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把坚守美德作为幸福本身而不是实现幸福的手段。我们追求的是美德本身带给我们的幸福感,而不是通过美德的践行获得一定的利益、名誉和社会地位。这些外在因素虽然也可以为人们带来一定程度的幸福,但并不是永恒持久的,一旦人与这些外在事物相分离,幸福也就无处可寻了。而美德作为人的一种稳定的良好品质,始终与人同在,与短暂的物质幸福有着本质的不同。在美德幸福的实现中人具有主动性,可以时刻把控这种品质为脱离苦恼、实现幸福而服务。
孔子的乐分为两个方面:感性之乐和理性之乐。孔子认为这两个方面都是构成幸福的重要因素,他并不排斥欲望之乐,不反对人们追求世俗快乐、物质回报,例如,在论语中提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但他也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即欲望必须在理性的指导下才能发挥正向作用。孔子真正追求的还是理性之乐,追求精神世界的满足,这种幸福是超越世俗层面的。人生的价值和理想在于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成为一个君子,君子是真正幸福的人,孔颜之乐就是其典型的幸福观,子曰:“贤哉, 回也! 一箪食, 一瓢饮, 在陋巷, 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 回也!”颜回不因物质条件的艰苦而烦恼,深处乱世仍然追求美德幸福,这种安贫乐道的精神境界正是孔子所倡导和追寻的。孔子指出:“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不仁的人不管是富贵贫穷都不会感到永久的幸福,而仁者无所希求,只求心安理得,有着平和的心态,不管面对何种境遇都会因坚守本性而感到幸福。
(二)突出德福的利他指向
孔子理想的社会状态是“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他将完善的人格理解为内在之我与外在之我的统一,认为社会成员不仅要提高内在的品德修养,而且要自觉承担某种社会责任,将实现社会幸福和全人类幸福作为主体的使命,并努力致力于其实现过程。把个人幸福作为基础,而把实现社会幸福作为最高尚的目标。他提出:“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徒与而谁与”,人作为一种社会化的存在,总是内在于社会群体之中,人生的价值和幸福的实现只有在社会交往中才能展现,通过自身塑造和拥有美德,推己及人,既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也会促进他人美好德行的实现,最后促进我们的社会实现整体向善,在这个层面上,美德与幸福具有利他性的共同指向。把物质利益看的过于重要,把财富的多少以及名誉和社会地位作为个人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为了实现自己的幸福不惜以牺牲他人的幸福为代价,这种自私利己的幸福必然会被各种不幸所笼罩,例如内心的不安,他人的孤立,社会的谴责,在此困境中也就无法诠释幸福的本质。个体在实现自我幸福的同时,应考虑并尊重他人意愿,孔子从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提出了与人交往的忠恕原则,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正是在成就他人过程中,自我的美德才能进一步完成,幸福才能长久的获得。建立在不道德基础上的幸福没有任何价值。真正幸福的实现,既要坚守美德,提升自身的良好素养,又要推己及人,实现普天下的幸福,共同构建一个拥有良好秩序,积极向善的美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