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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对德福问题的解决
 
更新日期:2021-06-04   来源:   浏览次数:362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强调美德在幸福中的核心地位孔子认为坚守美德和收获幸福是正相关的。如果一个人能够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实施高尚的道德行为,那么他就会得到一

 
 (一) 强调美德在幸福中的核心地位
孔子认为坚守美德和收获幸福是正相关的。如果一个人能够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实施高尚的道德行为,那么他就会得到一定回报并收获幸福。反之,则会失去幸福并受到相应惩罚。孔子看到了美德在实现幸福过程中的关键性作用,因此十分重视个人的道德素质,他曾经提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以“仁、义、礼”作为其思想的核心,希望人人都能通过“仁”的践行成为真正的“君子”。他一生都在以君子德行要求自己并教化学生,君子的良好品行在其身上得到了很好的践行。但是孔子一生仕途坎坷,空有治国救民的美好理想却一生都无法实现,负有高尚的德行却遭到了无数质疑与嘲讽。而孔子却没有抱怨并乐在其中,他提到:“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把坚守美德作为幸福本身而不是实现幸福的手段。我们追求的是美德本身带给我们的幸福感,而不是通过美德的践行获得一定的利益、名誉和社会地位。这些外在因素虽然也可以为人们带来一定程度的幸福,但并不是永恒持久的,一旦人与这些外在事物相分离,幸福也就无处可寻了。而美德作为人的一种稳定的良好品质,始终与人同在,与短暂的物质幸福有着本质的不同。在美德幸福的实现中人具有主动性,可以时刻把控这种品质为脱离苦恼、实现幸福而服务。
孔子的乐分为两个方面:感性之乐和理性之乐。孔子认为这两个方面都是构成幸福的重要因素,他并不排斥欲望之乐,不反对人们追求世俗快乐、物质回报,例如,在论语中提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但他也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即欲望必须在理性的指导下才能发挥正向作用。孔子真正追求的还是理性之乐,追求精神世界的满足,这种幸福是超越世俗层面的。人生的价值和理想在于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成为一个君子,君子是真正幸福的人,孔颜之乐就是其典型的幸福观,子曰:“贤哉, 回也! 一箪食, 一瓢饮, 在陋巷, 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 回也!”颜回不因物质条件的艰苦而烦恼,深处乱世仍然追求美德幸福,这种安贫乐道的精神境界正是孔子所倡导和追寻的。孔子指出:“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不仁的人不管是富贵贫穷都不会感到永久的幸福,而仁者无所希求,只求心安理得,有着平和的心态,不管面对何种境遇都会因坚守本性而感到幸福。
(二)突出德福的利他指向
孔子理想的社会状态是“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他将完善的人格理解为内在之我与外在之我的统一,认为社会成员不仅要提高内在的品德修养,而且要自觉承担某种社会责任,将实现社会幸福和全人类幸福作为主体的使命,并努力致力于其实现过程。把个人幸福作为基础,而把实现社会幸福作为最高尚的目标。他提出:“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徒与而谁与”,人作为一种社会化的存在,总是内在于社会群体之中,人生的价值和幸福的实现只有在社会交往中才能展现,通过自身塑造和拥有美德,推己及人,既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也会促进他人美好德行的实现,最后促进我们的社会实现整体向善,在这个层面上,美德与幸福具有利他性的共同指向。把物质利益看的过于重要,把财富的多少以及名誉和社会地位作为个人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为了实现自己的幸福不惜以牺牲他人的幸福为代价,这种自私利己的幸福必然会被各种不幸所笼罩,例如内心的不安,他人的孤立,社会的谴责,在此困境中也就无法诠释幸福的本质。个体在实现自我幸福的同时,应考虑并尊重他人意愿,孔子从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提出了与人交往的忠恕原则,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正是在成就他人过程中,自我的美德才能进一步完成,幸福才能长久的获得。建立在不道德基础上的幸福没有任何价值。真正幸福的实现,既要坚守美德,提升自身的良好素养,又要推己及人,实现普天下的幸福,共同构建一个拥有良好秩序,积极向善的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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