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
1.理性经济人的自利倾向
所有个体都存在理性经济人的一面且具有自利倾向,驱使人的经济行为的根本动机就是希望以最低的实际成本和机会成本获取最大收益,追求利益最大化。因而大学生在选择某种行为时,也会根据自己了解到的信息、自我认知、自身偏好结构和周围环境来衡量成本与收益的关系,进而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例如:大学生在面对考试行为的选择问题时,会对考试作弊的代价、惩罚力度、监考严格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若考试代价不大,惩罚力度不强,监考不严,大学生可以通过考试作弊获得理想的成绩,则会增加其考试作弊的可能性,反之,如果作弊成本高于预期收益,理性的大学生则通常不会冒险做出不诚信行为。另外,由于大学生社会阅历相对较少,心理成熟度也较低,当面对成本与收益之间关系的衡量时,往往只看重当前付出的成本和短期获得的收益,容易忽略其长远收益,面对诚信与否的抉择时,更容易做出不诚信行为。
除了衡量实际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个体是否选择某种行为还会同时考虑其机会成本。个体在进行决策时,通常会列出几个选项,并对每个选项的成本和利益进行综合评价,最终以最低的实际成本和最小的机会成本做出选择。调查结果显示,在大学生助学贷款、花呗、信用卡以及归还他人钱财等还款问题中,过半的大学生选择提前还款(55.66%),43.20%的学生选择按时还款,而逾期还款或拖欠不还的比重非常小,仅占0.63%和0.51%。学生在面对还款问题时,会对及时还款和逾期还款或拖欠不还各自带来的收益进行权衡,例如及时还款可以保证用户的信用度,为下次顺利借款提供有利条件,逾期不还则延长了还款的期限,增加了欠款的利用率,而拖欠不还则短期内减少了经济压力,大学生会根据自身情况权衡三种选择各自所放弃的机会成本,最终选择机会成本最小的选项。
2.人际关系的处理更加以利益关系为倾向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正在经历全方位的转型,既包括经济层面的,还包括社会层面的。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社会经济的剧烈变革给公众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人们的行为模式 、处事风格 、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都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经济化、功利化和冷漠化。由于人际关系的淡漠与社会公众道德意识的减弱,人际关系的处理更加以利益关系为倾向,诚信缺失现象不断涌现,“学生扶老反被污”、“路人救人反被讹”等现象屡有发生。以大学生网络交际为例,调查结果显示,29.43%的大学生会如实告知对方自己的真实情况,67.83%的大学生选择部分造假,2.74%的大学生表示会完全造假。由此可见,相当一部分大学生表示在网络交际中,对他人诚信度比较低,出于对自己利益的保护而倾向于隐瞒自身真实情况或刻意造假。
(二)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是各决策主体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
1.诚信与失信的简单博弈分析
博弈的实质是决策主体根据其掌握的信息选择最佳的博弈策略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2]。以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的考试作弊为例,博弈双方分别为监考教师和应考大学生,监考教师有可能严格监考,也有可能不认真监考,应考大学生可能选择独立答题,也有可能选择伺机作弊。双方同时行动且只博弈一次,都以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其中考生利益包括分数提高,增加评优评先或奖学金的竞争力,避免不及格导致的补考或重修等。如果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职,部分考生为了获得作弊带来的额外收益,很可能会带着侥幸心理选择作弊。由此可见,若不诚信行为可以给个体带来更大利益,则个体倾向于选择不诚信行为,这取决于双方博弈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