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学生“工匠精神”的关键,除了在技术技能上下功夫之外,更重要也是更困难的是在学生内在的文化层面和精神层面做文章。但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我们的职业教育,本来是育人的,现在倒变成制器了。因此职业教育的两个方面:练就技能和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缺一不可。”[6]养成职业素养的关键,不仅在于日常理论能力的积累和技术实践的练习,也在于培养学生的思维方式上,后者的形成更根本、更艰难。亚力克·福奇也认为,在面对真正的工匠时,“我们通常大肆宣扬他们的方法、工作过程,以及他们创造的令人难以置信的产品,而深层工匠们不在乎传播媒介,更专注于通过思想创新改变我们对于事物的思考方式。”思想的创新和思维层次的认识能力是培养学生“工匠精神”的核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文化的力量,注重培养学生的内在素养,而语文课在培养人的态度、精神、思想状态、人文素养等方面有天然的优势。
从教育目标来看,语文课主要培养的是学生的认知目标和情感目标。美国著名教育家和心理学家本杰明·布鲁姆在《教育目标分类系统》中把教育目标分为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工匠精神”是职业精神的一种,它是职业能力、职业道德、职业品质的集中表现,体现了人在职业中的行为表现和价值取向。按照布鲁姆对教育目标的分类,“工匠精神”不仅属于认知领域的知识,也是一种情感领域内需要人发自内心接受,并产生高价值评价,最后内化到性格的精神力量。语文课在目前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中担负培养学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往能力、情感认知能力的使命,而且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培养学生情感认知、完善学生性格,培育学生职业精神方面具有独一无二的作用。
从学习动机角度看,语文课主要作用于学生内在的认知内驱力。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奥苏伯尔认为,认知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和附属内驱力是组成学习动机最主要的三个方面。其中认知内驱力是学习最重要,也是最稳定的动机。认知内驱力指的是学习者自身渴望认知、理解和掌握知识,拥有陈述和解决问题的内在求知倾向。要调动学生这些潜在的动机因素,使学生产生自觉自愿的学习兴趣和自我提高的动机,就需要用文化和精神的力量影响学生的心理,使他们潜移默化地产生改变自我、完善自我的观念。语文课堂是传授知识的课堂,也是传递观念的课堂,语文教师除了给学生教授仁义、诚信等“立心、立德”的思想道德观念外,还应该结合时代精神和学生自身的需求,将学生需要的工匠精神、职业素养传递给学生。医学生必须将精湛的技术和深挚的人文情怀、职业精神相结合,才能堪称合格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