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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网络不正当竞争现状
 
更新日期:2021-06-24   来源:   浏览次数:436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网络技术持续发展进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为广大消费者带来无数便利的同时,也为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生提供了营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

 
 网络技术持续发展进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为广大消费者带来无数便利的同时,也为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生提供了营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从早期的恶意不兼容,强制跳转等等,演变为如今的刷单炒信,爬取用户个人数据,app唤醒策略不当等,原有手段演变地更加隐秘而难以被一般用户察觉的同时新型方法不断涌现,侵犯的消费者权益也更加边界模糊。
例如现在的刷单,除直接利用团体或个人外,广泛存在以微信红包等额外返现的名义,向普通消费者“换取”好评。经营者通过购买商品时附赠一些包含二维码或刮奖区的小卡片,引导用户进行好评,并往往声明“五星好评晒图,微信返红包”,金额从几元至十几元不等。如果用户打出差评或者长时间不评价,不少经营者还会打电话上门,并且再次给声明可以给出小额红包等等。大多消费者出于种种原因更改了评价,经营者通过该类手段获得严重偏离应然的销量,好评,获取了网络购物竞争的优势。但也存在消费者不愿意为了这些红包修改自己的评价,而遭到经营者通过第三方购物平台信息、微信、电话、短信等等手段的骚扰,甚至演变成侮辱谩骂,短信轰炸等。相对的,也有消费者为了获取返现,恶意给出差评。这一行为,破坏了销量、评价等商誉应有的意义,造成各大平台的排行水分严重,消费者的选择权等权利行使受到严重影响。
又如通过“大数据”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偏好,商品或服务需求,从而推荐商品或服务。这一技术便利与否全在个人,但却存在部分经营者通过特定渠道和手段获取这些信息,定向推广商品至符合要求的群体,从而增加销量。或者通过购买平台广告位,联合上述刷单行为等手段出现在被“大数据”的用户面前。以及原有的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进化出在app唤醒时误导向,伪装链接或关键词置顶等诸多花样。
为了遏止新一代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消除市场竞争乱象,相关法律法规的跟进可以说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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