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
教育理念是教育主体对教育及其现象进行思维的概念或观念的形成物,是教育主体在教学实践及教育思维活动中形成的对“教育应然”的理性认识和主观要求。教育理念是时代性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当今世界正从原来二元空间(人类社会空间和物理空间)进入新的三元空间(人类社会空间、物理空间和信息空间)。2016年9月,斯坦福大学发布《2030年的人工智能与生活》研究报告,提出人工智能将在教育、医疗、交通等八方面产生革命性变革。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刻改变着我们人类的思维、生产、生活、行为、交往和学习方式,改变社会各行业、各职业对从业者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要求,对我们的信息素养、数据素养、科技素养、创新素养、社交素养、情绪素养、艺术素养等提出更高的期望。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长李德毅院士在《人工智能:经济发展新引擎社会发展加速器》中提出,“人工智能将让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发生颠覆性改变”。
我们原有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体系无法支撑人工智能时代对教育和对人才的根本需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判断,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定位。2018年9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特别明确指出,“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教育内容和人才培养体系
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改变必然会带动教育内容和人才培养体系的变化。2018年4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在中小学阶段引入人工智能普及教育的同时,进一步构建人工智能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大学基础教育于一体的高校教育体系。
事实上,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人工智能就在英国中小学的信息与通讯技术课程(ICT)课程上出现,并在2013年将ICT课程修订为计算(Computing)课程,加强信息意识、计算思维和人文素质的培养。2014年,又将编程成为5-16岁学生的必修课写进国家教育大纲。2015年,美国提出“每个学生都成功法案”(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开启计算机科学教育改革,法案要求在初等和中等教育阶段(K-12)强化以人工智能为重要组成部分的计算机科学教育。对于高等教育,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在上世纪60年代初就相继建立了人工智能实验室。
我国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起始于2003年4月《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的颁布。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中小学各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中都有人工智能模块设置,在STEM课程、创客课程、计算机科学教育以及科学课程中也有人工智能内容。对于高等教育,2020年3月,教育部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180所高校获得人工智能专业首批建设资格,而2018年仅35所。当前,国内已超过60所高校筹建人工智能学院(研究院或研究中心),近70所高校把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纳入“双一流”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