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贷款总量供不应求,贷款政策普及有待进一步提高
1.2004年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普通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这一比例尚不能满足助学贷款的需求量,另外政策提出,每所普通高校的具体借款额度按隶属关系,由全国和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根据各校的贫困生实际情况和借款学生还款违约等情况分别确定下达[ 政策来源于《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4年秋开始实行 )》。]。这说明后借款学生还会因为之前本校学生还款情况和违约情况承担一定程度的贷款额度缩减的可能,对于进一步普及贫困生助学贷款并不乐观。
贷款总量的不足,往往会出现需要贷款的学生拿不到足够贷款的情况。尤其近年来“校园贷”[ “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解释来源于百度百科。]涌入高校,一些不正规的“校园贷”出现一系列学生被公开裸照、被迫休学、被强迫进行性交易,甚至跳楼自杀[6]的可怕事件,给学生带来极大地安全隐患和心理压力。
2.近几年也有研究表明,贫困生中存在信息闭塞的情况不在少数,认为上大学是困难重重的事情,往往从初中高中起就有放弃读大学的念头,学习动力明显不足。很多学生对某些学生资助方式的知晓不够,父母对于这方面的认知也不够[8],对于助学贷款的具体方案没有普遍了解,往往存在让孩子因为经济原因错失上大学的机会。
(二)助学贷款中存在一定比例的贷款违约情况
自从助学贷款政策施行至今,学生贷款违约问题一直是社会热议话题。近几年还屡屡出现银行将贷款学生告上法庭的事情,助学贷款的违约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针对学生贷款违约情况,也有人做过一定数量的采访,了解违约原因。通过学生自述总结了四个主要方面的原因及所占比例:表达自己能力不足占比44.29%,有主观过错的占比25.71%,银行操作失误的占比7.5%,而恶意拖欠的也占到22.5%。
1.助学贷款的初衷就是希望在资助贫困学生的同时能够相应分担高校成本,实现循环的资金流,而助学贷款的违约却成为了破坏循环机制的关键因素,对于往后的学生贷款的良性发展极为不利,也破坏了教育公平的有效建立。
2.违约情况极大地影响银行放贷的积极性,目前助学贷款基本属于无抵押贷款,银行放贷本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学生毕业之后流动性强,这给银行回收贷款也增加了难度[10],加上助学贷款违约情况会极大地影响银行网点的绩效,目前很多学者还呼吁进一步延长了助学贷款,银行对于助学贷款热情一直难以高涨。有研究显示,当贷款规模越大、借款学生还款周期越长或者是还款额度越大的时候,就越有可能增加贷款的违约率。这一结论与银行的盈利目标背道而驰,银行的贷款积极性进一步下降。
3.贷款违约对募集社会资金造成了负面影响。助学贷款总量目前尚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急需要社会资金的注入。但是贷款违约的情况恰恰使得社会资金在注入前产生更多的迟疑和顾虑,不利于提高社会资金投入高等教育资助的积极性,这对政府希望达到的增加教育投入资金来源、扩大贷款总额、惠及更多贫困生的目标产生了不可忽视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