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防疫部门联动,彻底搜查新天地教会
韩国宪法规定侦查机关在进行逮捕、拘束、扣押或搜查前,应当遵循合法程序,由检察官向法官提出申请,取得令状。只有在当犯罪嫌疑人为现行犯或犯有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罪行、有逃避或毁灭证据的可能性时,才可先行对其采取控制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后申请签发令状。回顾疫情的发展过程,韩国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暴发的转折点即新天地教会集体感染。2 月 18 日,国大邱地区出现首例确诊病例,也是韩国确诊的第 31 例病例。该患者在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前后,曾两次前往教会参加礼拜活动。由于新天地教会采取密闭空间内数百人同时礼拜的集会方式,并且宗教活动全程禁止信徒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导致疫情在韩国国内以新天地教会教徒为主要传播途径的暴发式传播扩散。在以新天地教会为中心的聚集性感染暴发后,韩国警方曾两次提请检方申请搜查令状,检方均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同意。面对疫情由教会内部传染逐步向社会扩散的紧急情形,韩国国家警察厅长提出,会在继续补充证据申请令状的同时,联合防疫等相关部门通过其他手段对新天地教会开展全面调查,以保证其提供的信徒名单不存在故意隐瞒或遗漏。
(二)组建迅速应对小组,精确定位涉疫人员
为了减轻韩国民众对于确诊患者及疑似病例可能感染扩散的恐慌,韩国警察机构成立迅速应对小组,并依次扩充规模增加编制,在疫情期间,一旦警方接到通知,涉疫人员请求位置确认,迅速应对小组将立即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涉疫人员沟通,安顿好涉疫人员。如若警方无法通过电话号码或短信涉疫人员取得联系,将直接访问涉疫人员并且登记其住所来确认其位置,并且后期针对涉疫人员和涉疫场所采取严密有效的隔离措施。
(三)严格打击口罩囤积高价转售,维持市场秩序
韩国国会通过修订“新冠三法”(《传染病预防与管理相关法》《检疫法》和《医疗法》),在各个领域加强了防疫物资和疫情期间受感染人员的严格管控。大韩民国各地的 18 个地方警察厅、255 个警察署抽调警力设立特别行动小队,以此监督管控各自辖区内的口罩制造商。除此以外,警方联合食品药品管理局、关税厅和其他部门对机场或港口附近的大型物流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并缴获了大批量的口罩 。缴获的口罩立即被投放市场,以解市民防护物资短缺的燃眉之急。
(四)封杀虚假的涉疫信息,采取严肃司法处理
自疫情爆发以来,随着韩国公众关注度的不断增加,编造、传播与疫情有关的虚假信息的趋势越发加剧,呈现出恶意化、组织化趋势。涉疫虚假信息不仅扰乱社会秩序,还会错误引导公众正确认知疫情,危及公众身体健康。警方严肃追踪、全面封杀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调查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泄露或传播个人信息案件 ,删除网络虚假发帖,消除虚假信息对于公众的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