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全省各地围绕教育现代化指标,积极落实省级社区教育机构创建工作,根据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及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考评指标,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组织管理能力有所提高,体制机制日益完善,但政府对社区教育工作的认识、重视程度还不够。
随着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的不断深入,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各地党委、政府对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有符合本地实际和创新特色的社区教育理念。制定了区域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和教育发展规划,认真加以落实。社区教育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有方案、有布置、有落实。基本形成以“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工作开展过程中,组织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如无锡市新吴区在社区居民学校下增设“社区教育片区工作点”,将社区教育的触角延伸至片区楼道,从而更好地了解社区居民的教育需求,更多地提供教育服务。宜兴市成立社区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有效促进区域社区教育科学、规范发展。
社区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区治理的重要手段。但现实情况是,政府重视围墙内的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忽视了围墙外的社区教育。对非国民教育系列的社区教育认识还不够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投入也就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教育的快速发展。
(二)基础能力建设有所加强,各项指标均有提升,但各省级社区教育机构工作开展的内涵性、专业性、适需性、深入性、系统性还不够。
围绕省级社区教育机构创建指标,各创建单位基础能力建设均得到很大的提升,包括制度建设、经费保障、阵地建设、基地建设、课程建设、队伍建设、网络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1)制度建设方面:政策、制度是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各地针对社区教育的发展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标准规范等,如常州市金坛区出台《街镇社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与考核细则》、镇江市京口区出台《京口区社区培训师资队伍管理考核办法》,为区域社区教育发展提供制度依据。(2)经费保障方面:2017年,江苏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把社区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县(市、区)财政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4元的标准安排社区教育经费,现行标准高于4元的地区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增长。自《实施意见》发布以来,各地在创建省级社区教育机构时经费的投入均以此为标准,有了稳定的经费来源,社区教育工作便有了保障。(3)基地建设方面:各地在创建省级社区教育机构时能积极整合辖区内各类社会资源,将它们转化为教育资源服务于社区教育,如常州市组建了涵盖常州各类高等院校在内的社区教育联盟,整合各种社会办学力量,将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企业结合,依托图书馆、博物馆、科教馆、名人纪念馆等建立了几十个终身学习服务基地,共同促进社区教育发展。(4)队伍建设方面:社区教育三支队伍(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志愿者)是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关键性力量。各地在创建省级社区教育机构过程中,根据《实施意见》和考评指标要求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志愿者和不低于常住人口万分之一点五比例的专职教师,这保证了社区教育工作开展的基本运行。(5)理论研究方面:理论是实践的先导,社区教育理论研究能力有所提升。以各省级社区教育机构在“十三五”期间江苏省社会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的项目为对象进行统计分析,可以看出申报立项数量稳步提升、课题质量进步显著、研究群体丰富多样、研究成果日渐丰硕,进一步推动了社区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