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为人的社会化提出的最高目标,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总体来说,人的全面发展是指每个社会成员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全面发展和自由运用,二者充分、统一的发展,还包括人的才能、志趣、道德、情感、意志、性格等多方面,根本是指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此处人的界定不是抽象的、孤立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是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全面的理解“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人的全面发展基本内涵十分全面,“包括人的体力智力的充分发展,人的才能的多方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高度丰富” ,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等等,集中表现为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途径就是教育和生产劳动的结合。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共产主义“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再一次称共产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
“三全育人”作为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要构建全局性、整体性的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塑造健全的价值观念和崇高的精神追求,不断提升学生思想境界,自觉地沿着正确价值取向成长成才,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自由、发挥好主观能动性、激发出个体创造性,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了学生素质能力的全面性,成绩不再作为考评的唯一指标,在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潜移默化引导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增强个人综合能力。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贯穿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全书之中,它不仅属于认识论的基本范畴,也是唯物辩证法、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还是马克思主义引领时代变革的重要理论基石,也是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理论基石。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严厉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与片面性:“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同时马克思还反对唯心主义的抽象性与思辨性。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本质特征包括:实践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内生性动力、是社会历史进程的本质表现,实践推动历史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在马克思看来,不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人类的一切社会活动,本质都是实践的。实践在认识活动中起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认识的目的、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实践也是受认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