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审计全覆盖”的理解不到位
原审计长刘家义对“全覆盖”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其中第一点就是:要有深度,不能走马观花,一味追求数量,在面上把所有单位走一遍,要对每个项目都审深审透。但目前高校仍普遍存在为了在一个周期(一般为五年)内对所有部门的领导干部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而忽略了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不同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关系到财务收支规模庞大、涉及事项繁杂,要面面俱到审计到位确实不易。但不少高校审计人员以此为托词,不仅在审前调查阶段没有详细了解被审计对象的情况,也没有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方案确定的关键点来仔细查找问题。最后,提出的审计结论也千篇一律,大同小异。这样,经济责任审计就起不到应有的监督效果。
(二)专业审计力量不足
审计全覆盖意味着审计任务更加繁重,在刘亚男等人对辽宁省的50所省属高校的调查中发现:没有审计人员的有5所(10%);审计人员为1—3名的有20所(40%),其中包含20%审计和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高校;审计人员为4—7名的有23所(46%),其中包含18%审计和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高校,另外2所(4%)单位人员情况未能得知。由此可见,目前高校的专职审计人员明显不足,审计工作压力巨大。
(三)审计结果运用不力
高校中存在只重视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审计意见,忽视问题整改的现象。部分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作为主要负责人未能亲自抓整改工作;或者未能建立整改工作相应的机制和方案;或者未能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甚至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部分职能部门也未能对审计报告加以重视和利用,未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