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咏物诗”,在文学史上尚无一个令人满意的严谨定义。但是,作为写作方法的咏物,却毫无疑问具有悠久的历史。《国语·楚语上》:“若是而不从,动而不悛,则文咏物以行之。”韦昭注“以文词风托事物,以动行之。”可见,“咏物”不仅指诗歌题材内容而言,也代表了一种特定的文学表现方式。
也就是说,咏物诗并不只是歌咏、描写物品的诗;托物言志、借物喻人,也应当包含在内。一般认为,凡是以物为吟咏的对象、物在诗歌中占据主体地位的,都可以算作是咏物。清代俞琰在《咏物诗选》序言中所说:“咏物一体,三百导其源,六朝备其制,唐人擅其美,两宋、元、明沿其传。”学界也普遍认可诗三百是咏物的源起,而将“赋比兴”作为它的三种基本表现手法。咏物诗既不能等同于呆板的状物诗,也不能被视为单纯的抒情诗,它摇摆于物理与人情之间,占据了一片灵活的表达天地,也因此具有独特的艺术张力。
以“不即不离”“不粘不脱”来形容咏物诗的特殊美感,在清代之后便十分常见,究其源头,最早出自王士祯:
“咏物之作,须如禅家所谓不粘不脱,不即不离,乃为上乘。”
这句话原出自《蚕尾文》,同时被收入《带经堂诗话》卷十二之中。张宗柟编辑在同卷稍后的识语,同样针对咏物这一话题,直接点出了“神韵”作为这种美感的关键:
“神韵二字,尤咏物家三昧,自非天机清妙、含毫邈然,纵隶事极工、绘形惟肖,只似画苑中一派,去徐黄写生之笔远矣。王尚书弇州云:咏物诗至难得佳,花鸟犹费手。大抵粘则滞,切则俗,惜格则远,惜情则卑。”(《带经堂诗话》卷十二)
可见,在神韵派看来,对咏物诗审美理想的追求,就是对“不粘不脱,不即不离”与“神韵”的追求;而“不粘不脱”与“不即不离”,其实就是衡量“神韵”的重要标准。借由这八个字,王渔洋既对咏物的艺术做出了解析,也申明了“神韵”的题中之义。
而王渔洋对“不粘不脱”“不即不离”二词究竟作何理解呢?只能从他对咏物诗的其他评价与对“神韵”的具体阐发中探究一二。
他在《分甘余话》中谈到:
“咏物诗最难超脱,超脱复精确,犹难也”
见,他将咏物诗的美学特征大致划分为了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不粘”“不即”,即是要超脱;“不离”“不脱”,则是要精确。二者允执厥中,便是他认为的咏物最高境界:咏物要能从物说开去,不能只拘泥于物象,而要追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同时又不能飘忽浮泛,在空灵之笔中,还要能准确的传递出所咏之物的“神韵”。
王渔洋的观点其实是对前代咏物诗歌评论的一种综合与提炼。在宋代诗话中,我们便可以找到相似的看法,只是表达上却更为质朴。
例如对咏物诗进行的类型评论最早一条纪录,是北宋阮阅《诗话总龟》中,引吕本中《吕氏童蒙训》如下:
咏物诗不待分明说尽,只髣髴形容,便见妙处。义山雨诗“摵摵度瓜园,依依傍水轩”,此不待说雨自然知是雨也。后来鲁直、无己诸人,多用此体作。
这种“不待说雨”的“仿佛形容”,不正是王渔洋推崇的“无迹可求”吗?又如陈正敏《遯斋闲览》:
凡诗之咏物,虽平淡巧丽不同,要能以随意造语为工。
及姚勉《雪坡舍人集》:
“吟诗必工诗,定知非诗人。”坡仙语也。诗固主于咏物,然在于自然之工,而不在于工于求似。
都不约而同体现了对遗貌取神、蕴藉超脱的追求。
可见自北宋以来,凡是谈及咏物诗,就已经有了这种基本的审美倾向:物象描绘上,神似胜于形似;语言形式上,自然胜于雕琢。尤其是北宋史绳祖的《学斋占毕》中,有一条“诗人咏物”,记录了苏轼的观点:
东坡谓诗人咏物,至不可移易之妙。如“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是也。故坡之咏橄榄诗云:“纷纷青子落红盐”,盖凡果之生也必青,及熟也必变色,如“梅杏半传黄”“朱果烂枝繁”是也。惟有橄榄虽熟亦青,故谓之“青子”,不可他用也。”
“沃”看似写桑叶之形,其实深得其神;“青子”之青,看似仅以单色指代橄榄,笔法超然写意,其实有不可移易之妙,正是“超脱复精确”的典型。
由此可见,神韵派的诉求其实是与历代对咏物诗的审美理想一脉相承的,“神韵”的内涵,其实根植于咏物而来。王渔洋在论《唐贤三昧集》时又再次提及了“不粘不脱”“不即不离”这一经典表述,而此时已经不再局限于咏物的范畴了:
严仪卿所谓如镜中花,如水中月,如水中盐味,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皆以禅喻诗,内典所谓‘不即不离’‘不粘不脱’是也。(《带经堂诗话》卷二十九)
可见,这八个字实在深得渔洋之心。但是他也未能解释“不粘不脱”“不即不离”究竟语出何处,只是含混地交代“内典所谓”、“禅家所谓”。实际上,它们既非纯粹出自禅宗,也并不是王士祯的独创,而是有着更为复杂的形成过程。“不粘不脱”与“不即不离”,无论在发展轨迹还是思想内涵上都存在差异,不可以简单的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