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验是每个儿童融入社会的必备经验,无论健康与否,社会化是每个儿童成长的主要目标。身体或精神的残疾决定了这个群体要实现社会化目标需要特殊条件和方式方法。一些学者认为:残障儿童应“以具体方式”学习普通教育课程的内容,并获得各种基本社会能力与技术,不仅仅是空间和时间上的基本指导,还需要适应社交生活与社会劳动,包括弥补对周围世界和社会各领域的知识不足。
皮亚杰断言:儿童获得最大程度功能能力是通过早期机会获得的,主要是操纵环境中的诸多物体达到增强的目的。他强调感官刺激增强了孩子对周围世界的认识,从而影响同化力、理解力以及适应现实世界的最终能力1。通常情况下,具有早期身体或精神困难的孩子们不能或不愿意讨论自己的想法、感觉或内心需求(真心想要的东西),而非语言艺术形式提供了一种非威胁性的、愉快的、兴奋的交流与表达途径2。每个人(无论健全与否)的学习能力都与感官的感受能力交织在一起,特别是那些涉及触摸、视觉、听觉和肌肉活动的。有任一感觉或运动功能障碍的儿童都必然经历严重的学习困难,患有脑瘫、视觉或听觉障碍或脑损伤的儿童在实现学习和开发潜能等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3。因此身体障碍通常伴随着心理障碍和社会困难的情感叠加。
认识到残障人士在社会和教育领域的不可接受性正成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从特殊教育到融入教育逐步过渡到如何纳入到“主流”社会,确保他们平等的享有受教育权和自决权。在这个过程中,特殊教育制度是国家制定,其价值取向和社会文化规范是以一种特殊的现实形式产生和发展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