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是一种集经济形态和文化形态于一体的特殊产业,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其既具有一般经济形态所具有的经济属性,也具有文化形态所具有的思想和意识形态性。思想性、经济性、共享性、跨界融合性和价值裂变性等是文化产业突出的内在属性。文化产业的这些特殊属性决定了文化产业能够以多样化的产业形态和平台更广泛、更深刻的对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性为文化产业对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前提
从产业形态来看,文化产业是一种经济形态。但从文化产业质的规定性来看,文化产业又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要受到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制约和影响。约瑟夫·奈很早就认识到文化产品在实现国家意识形态方面的独特影响,他说:“流行文化中当然不无琐屑与凑热闹的成份,但一个占据着流行文化传播通道的国家有更多的机会传达自己的声音并影响他国的选择则是千真万确的。”另一方面,文化产品如果具有文明、科学和先进的文化内容,就能够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文化企业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相反,如果没有文明、科学和先进的文化内容,就会阻碍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企业也不可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此,习近平在湖南长沙考察调研时曾经深刻指出,文化产业既有意识形态属性,又有市场属性,但意识形态属性是本质属性。
文化产业能够对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根本上说在于文化产业本身的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性,能够承载和延伸一定的文化价值。文化产业的价值承载功能主要体现在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阶段。任何一部文化产品无论是主旋律作品、商业作品还是艺术作品,其本身必然包含着某种思想,体现着某种价值倾向。正如有学者所言:“文化商品和服务的一个根本特征是,他们不像咖啡壶、汽车或银行卡那样只是具有一种实用功能,在本质上还是价值观的携带者。”文化产品“内容为王”,没有思想、没有价值的文化产品不能成其为文化产品。文化产业的价值延伸功能主要体现在文化产业链的价值延伸与文化衍生品的开发方面。根据经济学家兰蒂的观点,文化产业价值链是可以实现无限延伸的。比起单个文化产品的对外传播。文化产业价值链能够实现无数环节和无数衍生品的价值承载。《哈利·波特》就是一个产业链相对完整的案例。目前为止,《哈利·波特》在图书、电影、音像制品、玩具、服装和游戏以及主题公园等领域所创造的产值已经达到了几百亿美元,无限拓展了自身的文化内涵。
(二)文化产业的经济性为文化产业对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了根基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基本的经济业态,“逐利”是其天然的追求。如果不逐利、不盈利,就无法维持产业的发展。因而,经济性是文化产业的基本属性。同时,作为文化产业的基本产物,“文化产品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专门的交换品生产出来的”。即文化产品首先是一种产品,它具有一般产品所具有的商品属性和经济效能。例如,美国好莱坞生产的系列产品,从一开始就以追逐经济利润为其终极目的。如早期电影《公民凯恩》《卡萨布兰卡》《教父》《辛德勒的名单》《猎鹿人》等。但是,这些高票房的获得者又无不以其中蕴含的文化价值为灵魂。在文化产业生产和传播的实践中,只有集商业性、艺术性和娱乐性于一身,具有真善美的优秀文化产品才能获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因此,文化产业的经济性,文化产业对经济效益的追逐是文化产业对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础。文化产业如果不以盈利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目标,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及对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失去了根基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