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武汉市应从“制度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数字建设”等方面协同发力,建设现代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提纲挈领,推进公共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武汉市应当协调推进重大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法规及标准的制定、执行和考评,在规划层面要体现时代精神,将其与城市发展相契合,与各区实际状况相匹配,将改革贯穿供给、管理、执行、保障和反馈全过程,形成“合理闭环”。
第一,优化供给模式,实现多元供给。在供给机制方面,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能是文旅部门的孤军奋勇,而应是多部门的协同作战;从内外联动来讲,应当推动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文化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凝聚各方力量,精准调度资源,可以参照上海委托运营的区域化机制供给模式,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制。第二,创新管理方式,实现精准管理。在管理机制方面,应当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配套管理制度,明确供给主体责任,将文化服务建设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到领导政绩的考评体系之中。在管理手段上,运用目标管理方法,引进标准化管理流程,注重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和区块链等现代技术,创新管理运作手段,提高文化服务效能。第三,整合平台资源,实现良性循环。在执行机制方面,学习上海较为成熟的“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以及杭州的“文化管家”服务模式,建立统一的文化服务平台,将武汉市的各类场馆、文化院团等力量相统筹,首先形成文化服务资源“内循环”,在此基础上查缺补漏,引进市场和社会力量,内外兼修,补足短板,减少重复供给和供给不足的现象产生,实现高效执行的大好局面。第四,统筹各类群体,实现差异保障。在保障机制方面,制订量化标准,加强对以文艺院团为代表的公益性文化单位的经费投入,构建平稳的投入增长机制,例如,可以成立市级文化事业专项基金。研究制定针对城乡特殊文化人群(如非遗传人、民间艺人等)的补助办法,发挥他们在传承弘扬地方文化方面的作用,例如,山西晋城开展的“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将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公共服务有机结合,展现乡土特色,促进活态传承,让乡愁不再漂泊。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发展社会资本,激活社会存量,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方共建的可持续保障格局。第五,拓宽公众参与,实现有效沟通。在反馈机制方面,健全公众表达、监督机制,鼓励市民投身到公共文化服务全过程中,加强公共文化大数据的收集研判,及时准确掌握公众文化需求变化。鉴于疫情期间出行二维码在武汉市乃至全国的普遍使用,可以将出行二维码升级为“市民码”,内嵌反馈文化服务需求的内容,实时准确收集群众文化需求讯息,并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群众文化需求的优先顺序,辅助精准决策与资源合理配置。
(二)双管齐下,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
公共文化设施既是公民文化消费的保障,也是地区文明形象的缩影。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城乡应当协同推进,建设资源应向远城区倾斜,促进城乡一体化,在突出基层建设的同时,也应当强调自身特色。
具体地讲,一方面,要融合自身特色,合理新建基础设施。根据武汉市整体布局和特色要求,加大基础设施经费投入,尽可能融合更多的文化阵地和资源,提高文化设施密度,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四级网络,建立武汉群艺馆新馆为主的一批地标性建筑,根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建立合适的文化广场公园,同时满足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另一方面,强化基层建设,促进城乡发展均衡。增强对农村地区的政策扶持力度,释放政策红利,强化对基层文化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改造。通过不断提高农村软硬件设施,强化功能建设,增加文化服务的便利性,减少馆舍长期闲置的现象,在降低公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时间成本的同时,提高馆舍开放的品质和效率。另外,增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对点帮扶力度,推行城乡“结对子、种文化”,促进文化资源整合与共通,促成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