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生态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先秦诸子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通常来源于对“天”的认识,由此而产生的“天人关系”被视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认识。对先秦诸子的思想中人与自然关系的考察是理解其生态伦理思想的必要前提。墨子罕言自然,而以“天”为大自然的化身。他认为大自然对人类的爱是深厚的,“天之爱民之厚者有矣。”(《墨子·天志中》)
首先,大自然自身的创化、运行就体现了其爱人、利人。“以磨为日月星辰,以昭道之;制为四时春秋冬夏,以纪纲之;雷降雪霜雨露,以长遂五谷麻丝,使民得而财利之;列为山川谿谷,播赋百事,以临司民之善否;为王公侯伯,使之赏贤而罚暴;贼金木鸟兽,从事乎五谷麻丝,以为民衣食之财。”(《墨子·天志中》)从人类自身的角度出发,日月星辰、春夏秋冬、雪霜雨露、山川谿谷、金木鸟兽皆是大自然为了人类的生存空间、农业生产、社会治理、日常生活等等而化生的。为的是给人类带来光明,使人类的生活有纲纪可循,让五谷麻丝能够生长成熟为人类提供财物,监督百姓之善恶、发挥惩恶扬善的作用,赋予人类生产、生活的资源以满足基本的衣食需求。
大自然作为物质性的存在不仅具有客观的利人性质,而且其运行过程也有利于人的生存。“是以天之为寒热也节,四时调,阴阳雨露也实,五谷孰,六畜遂,疾菑戾疫凶饥则不至。”(《墨子·天志中》)大自然的寒热、四时、阴阳雨露在人的眼中符合“节”、“调”、“实”的要求。在有秩序的寒热交替、四时运行、阴阳雨露降临的生态环境之中,人类的农业生产能够实现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六畜得到及时的喂养,各种疾病、瘟疫、饥荒得以避免。
人类得以出现并生存于地球之上,就足以证明大自然自身的创化、运行是适宜于人的繁衍、发展的。从空间的维度来看,人类生长于宇宙中渺小的地球之上,无论是宇宙中的日月星辰,还是处于生态圈循环之中的雪霜雨露,亦或是地球本身所固有的山川谿谷,皆为人类提供了必要的物质能量,并为人类获取生活的物质基础创造了优厚的自然条件。从时间的维度来看,自然界中的沧海桑田并没有使生态环境更加恶劣,相反,各种自然资源都在自为地或人为地为了满足人类的需求而供人类使用,为人类提供更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五谷麻丝的种类更加丰富、产量更高;金木鸟兽或为了远离人类的生活世界而存活于蛮荒之中,或已受到人类的利用而成为人类生存、生活资源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