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观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从决定社会发展的两种生产中揭示家庭的本质,认为“家庭从社会本质上说是一种社会关系,而且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但是后来随着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增长产生了其它更多的新的社会关系”,显然,这种发展了的更多的新的社会关系就其内涵和外延包括了家庭与社会、家庭与家庭成员、家长与家庭,以及家庭生活与其它社会活动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又是家庭的核心要素。所以家庭观就是家庭本质观即家庭社会关系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围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比较集中而且极富感情地阐述了他的新时代家庭观,笔者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的论述,梳理出习近平新时代家庭观的核心内涵。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社会关系“点”的认识和处理上。
(一)家庭与社会的关系: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习近平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自古以来,家稳则国固,家和万事兴。作为社会关系的家庭,是社会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处于细胞地位。细胞健康,肌体才能健康。家庭的发展真接影响到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发展;家庭功能的充分发挥又直接关系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习近平强调,要“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突出了家庭对于社会的重要基点意义。德国福禄贝尔曾指出,“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操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掌握在母亲手中。”所谓掌握在母亲手中,即取决于家庭的作用。习近平从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总结出家庭与社会互动的经验启示,他强调,“历史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这其中所指的“大家”,无疑就是千千万万个家庭及家庭成员个体。习近平多次强调,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并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并特别强调要注重家庭发展。习近平指出,这是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些观点都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对于家庭与社会关系良性发展的深层理解和精准把握。
(二)家庭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家庭是家庭成员人生成长、观念形成、四海为家的起点
习近平指出,“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庭本身是以一个最基本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亲密的组织,具有总体意识形态功能。亲密性是家庭与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重要特征,而相互之间的影响力以及趋同性则是亲密性的衍生物,特别是长辈对晚辈的影响以及晚辈趋同长辈。习近平认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中国民间智慧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意思就是说“三岁”、“七岁”形成的行为习惯,可以影响甚至决定人的一生,而这些影响因素又主要取决于家庭,尤其是家长。因为此时孩子生存学习成长时空主要在家庭,家庭是孩子的主要生活场域,家长是孩子的重要接触对象。有学者称,家庭是“创造人类性格的工厂”。习近平指出,价值观的形成,“这就像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家庭就是起点。起点做得好,远航就有保障;如果把人生比喻为一只放飞的风筝,家庭就是筝线。任凭人们飞得多高,都牵系着对家庭深沉的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