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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以礼”的治国方略
 
更新日期:2021-11-15   来源:   浏览次数:239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侍坐章》说:(子)曰: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在曾皙的追问下,孔子解释了对子路微微一笑的原因。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加强周王室与各诸

 
 《侍坐章》说:“(子)曰:‘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在曾皙的追问下,孔子解释了对子路微微一笑的原因。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加强周王室与各诸侯国的联系,进而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因此,“为国以礼”(即以礼治国)是周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
《论语·八佾篇》(3·14)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子继承了周文化,是周文化的集大成者。他的政治思想以“仁”为核心,以“礼”为实现“仁”的工具。孔子之“礼”包括“礼”和“法”双重含义。《论语·子路篇》(13·3)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在这里,孔子将“礼乐”和“刑罚”并提,可见他主张的“为国以礼”并不排斥“刑罚”,只是不像战国时期的法家,如商鞅、韩非,把“刑罚”当作最重要的治国手段。
在孔子看来,国事不仅包括子路、冉有所说的政事,还包括公西华所说的“宗庙会同”之事。“宗庙”之事指诸侯祭祀。《左传·成公十三年》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可见,祭祀和作战是国家的两件大事。诸侯通过祭祀,慎终追远,克己复礼,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会同”之事指诸侯会盟。诸侯通过会盟,不仅可以巩固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关系,有时还可以起到“化干戈为玉帛”的重要作用。《左传·僖公四年》记载了齐桓公伐楚的故事,最后屈完代表楚王和诸侯订立盟约,避免了两国兵戎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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