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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的对象:符号与意义
 
更新日期:2021-11-25   来源:   浏览次数:179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说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把信摆在第一位,深谙翻译的本质,而此标准要想在两种完全不同的语言符号间达成一

 
 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说“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把“信”摆在第一位,深谙翻译的本质,而此标准要想在两种完全不同的语言符号间达成一种共同性,完全的同一是不可能的,只有无限趋近的可能。这里首先要解决的是“信”要求译入语去和原语达成一种怎样的关系。严复提出的“信”,即“意义则不倍本文”,也就是忠实于原文的意思,一切以尽可能还原原文为目的,这里的原文包括内容、风格等等,“信”要求一切原文所具有的都应该在译文中尽可能地得到保证。同时沈苏儒先生指出译者不应当将翻译与创作混淆,翻译最为重要的便是忠实于原作,译者所有的体现、所有的努力都以是否贴近原作为标准。
从符号学来看,翻译是将一种语言符号所承载的内容或信息用另一种语言符号来传达的行为,也即语言符号的转换过程。严复提出的“信”翻译标准直指翻译的关键和难点,如何用另一种语言符号尽可能地去复现原语言符号的意义,正如翻译理论家达奈意识到任何类型的翻译都将导致信息流失、信息增加或信息扭曲,提出“翻译就是在译入语中再现与原语的讯息最切近的自然对等物,首先是意义,其次是文体”。符号的意义是“信”的对象,这一点毋庸置疑。对符号和意义关系的讨论能够帮助梳理清“信”的对象。面对符号文本,更要意识到符号理据性的上升和下滑对于确定意义的重要作用,符号理据性既让意义得以稳固,又有横向和纵向的流动可能。意义的确定除了需要面对原符号文本,还要考虑符号文本的文化空间,借助其他相关的伴随符号文本来辅助校准此符号文本的意义。
“意义必然是符号的意义,符号就不仅是表达意义的工具和载体,而且符号是意义的条件:有符号才能进行意义活动。”只有清楚认识到符号和意义的关系,才能使“信”的对象一以贯之地得到坚守。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传统下,存在着一系列的二元范畴,“言语/文字,自然/文化,男人/女人,灵魂/肉体,意识/无意识……,在每一对立项中,前者往往优越于后者,后者以前者为依据”。“逻各斯中心主义是相信有某个终极的所指,如存在、本质、本原、真理、实在等等,可以作为一切思想、语言和经验的基础……意义不在语言之内,而在语言之外,是先于语言而存在,语言本身无足轻重,只不过是一种工具”,传统形而上学思想将具有“第二性”的对象看做作是“第一性”的替补、表现,这在符号问题上表现为符号是意义的载体、意义在符号之外、意义先于符号等观点,符号遭受工具论误解。此类观点将符号和意义割裂开来,抬高意义的重要性,将意义视为早已存在的东西,只等符号来拾取、指称,如此一来翻译就变为符号的简单替换,甚至在理论上面临翻译可以绕开原符合文本去表达意义的风险。
德里达的延异理论将此种高居在符号上方的意义彻底解构,一个所指只能指向另一个所指,而所指在能指的滑动中被一次次延迟,永远无法抵达。德里达并不是要颠倒符号这种传统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将能指上升为第一性,“能指的第一性是站不住脚的荒唐说法……能指绝不可能先于所指”,而是对符号与意义等级关系的解构。既然意义并非先于符号,也不能于符号,那么意义究竟和意义是什么关系。赵毅衡认为“意义是一个双向的构成物:意义是意识的获义活动从对象中得到的反馈,它能反过来让意识存在于世,因此,意义是主客观的关联”。在意义的初级阶段,也即形式直观阶段,意识在意向性压力下向对象获取意义,对象的部分观相被感知进而成为符号。符号和意义被置于意识的视线之下,寻求意义是意识活动的根本方向,意义在符号上实现,意义就是一个符号可以被解释为另一个符号,符号带着意义被反馈给意识。任何意义都不能脱离符号,任何符号也不可能没有意义,一个意义可以从一个符号上脱落,但必然会获得另一个符号,而先前的符号在此意义离开后虽然会形成一个空缺,但是此空缺也是意义,空符号也是符号,同时此符号作为可被感知的对象必然在意识的意向性压力下产生其他意义。但在讨论符号和意义先后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符号和不同阶段意义的关系是复杂的。单就语言符号与意义的关系,根据胡塞尔和梅洛庞蒂理论的理论提出的知觉意义,“知觉意义论可以成立,意义发生无需语言也能成立,但这种意义论局限太大”,意义的知觉意义阶段是不需要语言符号就可以存在,但意义仍然伴随着其他符号,像身体符号等等。这种知觉意义发生在意义的基础阶段,“身体知觉属于非反思的原初意识状态与个体知觉状态,知觉发现的意义具有不全面、甚至含混的特征”,此种意义动力的有限性以及非语言符号载体的局限性等因素使得意义很难向复杂、高级的阶段推进,人类复杂的意义活动却要借助语言符号,正如赵毅衡所说的“形式直观不可能取得对对象的全面理解,任何深一步的理解,就必须超出形式直观的范畴。”语言符号的无限组合推动了新意义的不断产生,语言符号具有强大的意义产出潜能。“信”的对象是符号,而符号必有意义,“信”在指向符号时也指向了意义。关于直译和意译之争实为“信”忠于内容还是形式的表现,二者建立在符号和意义分离的基础上,二者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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