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融合教育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口等社会因素,这些外部环境既可能以正向的力量促进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也可能作为负向的影响制约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借助SWOT模型对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进行系统分析,既有利于明晰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正在面临的危险与困境,也有利于学前融合教育找到可以利用的发展机会,从而有的放矢地规划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
(一)外部机会
近年来,特殊教育以及融合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颁布并逐步逻辑,为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供宏观政策的支持,且随着学龄前有特殊需要幼儿数量增长,对学前融合教育需求逐步扩大。
从宏观政策上看,良好的宏观政策为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层面越来越重视保障有特殊需要幼儿的权利,政府也从政策举措上做出相应回应。《残疾人教育条例》中明确指出国家应保障有特殊需要幼儿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以及融合教育的逐步推进,学前融合教育在这一浪潮中逐步受到重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中也明确提到应加大力度发展有特殊需要幼儿的学前教育。这一系列政策的颁布,从政策层面上为学前儿童融合教育的开展做出了方向指引,用法律法规保障特殊需要幼儿能够合理合法的接受到普通教育,引导社会正确接纳这一群体,更好的促进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
从社会需求上看,20世纪末,我国开始逐渐关注特殊教育需要的幼儿的学前教育需求。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数量正逐年增长。2001年,卫生部、公安部、中国残联、国家统计局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助下进行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每年全国新增0-6岁有特殊需要幼儿约19.9万人[。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0-14岁的残疾人口为387万人,6-14岁的残疾人口为246万人,据此推算,我国0-6岁有特殊需要幼儿总数约为141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7%[。虽然针对有特殊需要幼儿的安置方式有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大主要形式,但我国学龄前有特殊需要幼儿的安置主要还是依靠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的学前部、普通幼儿园以及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机构。到目前我国特殊教育机构主要包括特殊学校和残疾人康复机构,并且以盲、聋哑以及智障学前特殊幼儿为主要教育对象,大量具有发展性障碍的幼儿只能进入普通幼儿园接受教育。因此,有特殊需要幼儿的学前教育需求不容忽视,提升其入园率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学前融合教育也逐步进入大众视野,成为社会民众的选择之一。
(二)外部威胁
学前融合教育在宏观上虽有法律条例的支撑和保障,但相关针对性措施却未明确具体;且政府对于学前融合教育的财政投入不足,使得学前融合教育的实施更多停留在表层阶段;社会民众对特殊儿童以及融合教育的认识存在偏差,这都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学前融合教育的实施。
在法律法规方面,学前融合教育相关法律、法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学前融合教育积极向前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教育部等多个部门出台了多部关于特殊教育的法规条例,如《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都对特殊教育做出相应要求。但这类法规条例的深度都无法匹及法律的作用,且针对有特殊需要幼儿的文件政策却屈指可数,对于具体的融合教育内容、融合后的安置形式和融合教育质量评估等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导致学前融合教育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如至今为止仍未有关于学前融合教育师资的针对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