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导航 » 经济 » 正文
提升大学治理水平需要加强防控商场租赁合同风险
 
更新日期:2021-12-02   来源:   浏览次数:133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管理合同关系是高校取得民事主体地位的体现在商场租赁合同关系中,高校不再是传统上依附于国家行政体系的官僚机构,而是在民法上与承租人处于平

 
 (一)管理合同关系是高校取得民事主体地位的体现
在商场租赁合同关系中,高校不再是传统上依附于国家行政体系的官僚机构,而是在民法上与承租人处于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要相应承担民事义务和主张民事权利。对商场租赁合同的管理,高校对内要通过完善包括内部控制系统在内的治理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对外要通过与承租人平等协商、争取政府部门执法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接受判决等方式,进行利益博弈,维护合同权利。
(二)商场租赁合同管理广泛牵涉高校治理体系
为了进一步提高包括高校在内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颁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下称“内控规范”)。内控规范第三条指出,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第四条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十一条规定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资产管理情况和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由此可见,内部控制是保障组织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组织目标实现的长效保障机制,也是高校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高校将商场对外租赁,属于开展经济活动,具有包括经济利益在内的组织目标。对商场租赁合同的监督管理,包括签订合同、监督合同、调整合同、续签合同、解除合同等,涉及校内多领域、多层面、多部门、多主体,是学校经营管理中的综合性重大问题,事关包括内部控制系统在内的整个学校治理体系。
(三)商场租赁合同的违约处理深刻体现高校治理水平
如果商场承租方违反合同要求,严重损害学校合同权益,由于商场正常经营关系到校园稳定、资产安全、合同管理、师生生活,如何妥当处理是重大疑难问题,从而影响着高校治理环境,考验着大学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事关全校上下甚至社会各界对大学治理水平高低、治理环境优劣的评价。
所以,为了完善高校内部控制系统,为了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了提升高校治理水平,需要加强防控商场租赁合同风险。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提升大学治理水平需要加强防控商场租赁合同风险

下一篇: 提升大学治理水平需要加强防控商场租赁合同风险

 
相关论文导航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