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二条强调预算应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绩效在预算管理中的地位,为我国预算由传统的预算管理体制向预算绩效管理体制转变奠定了法律基础。2017年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力争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之后,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预算绩效管理要注重5个问题,分别是预算编制要突出绩效导向、执行要加强绩效监控、决算环节要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需刚性约束和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并提到要在2020年底基本建成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19年教育部出台《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所有部门必须建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团队,顺应战略要求,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0年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明确绩效评价的范围和基本原则,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等。
2019年行业院校主管部门印发《财政支出预算绩效指标库的通知》,全面落实“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要求,加快推进行业绩效工作标准化进程。2020年又印发《专项业务费项目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的通知》,从决策、过程、产出等方面理顺工作机制,切实改进管理,不断优化财务资源配置。
行业院校作为中央部门直属的高等学府,肩负着培养行业高层次人才、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服务行业发展战略等方面的责任,财务预算管理应紧跟中央部门预算改革步伐,严格遵循财政、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文件要求,积极推进综合化预算管理、改进项目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