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立正确的公安档案数字化理念
公安档案数字化是新时代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等现代技术,催生公安档案管理的一次全新革命,这场变革给传统的公安档案管理带来档案数据化观念、制度、科技、管理、人员等方方面面的变化。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观念的革命,它是一切其他方面革新的“总开关”。在公安档案数字化的这场革命中,我们首先要转变观念,认识并接纳数字化的理念,这是档案发展历史的必然,是信息技术革命的必然结果,任何人都不能阻挡这个历史趋势。其次,我们要树立正确的理念。用数字化、信息化的思维来改革档案管理的制度和技术,不断推进公安档案数字化进程的广度和深度。比如要从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核心入手,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作为档案数字化建设中的参考,对比当前公安档案管理者的不足,从档案管理人员的思想入手,认识到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在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性,创新自己的档案管理手段。再者,公安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档案数字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对管理人员及时开展培训工作,让档案数字化建设者认识到,信息时代的来临迫使公安档案管理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有效利用档案的价值,为公安机关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节约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更有效服务于公安机关的工作。
(二)完善公安档案数字化的相关制度
在档案数字化之前,人们在实践中确立了一套适应当时的档案管理制度,比如《公安机关档案馆(室)馆藏档案资料借阅规定》等。随着公安档案信息化、数字化的建设,原来的档案管理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了,这就需要树立整体思维,统筹谋划电子公文档案数字化储存管理制度。先有公文办理,才有档案形成,只有将公文办理和档案管理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才能实现电子文件的全过程管理。在电子文件和数据库设计上,确保公文处理(办文)系统与档案管理系统统一执行《公安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湖南政务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档案行业标准,在数据导入和用户管理上实现无缝对接,实现“文档一体化”。同时实行双轨制,坚持对纸质文件进行扫描处理,与公文系统生成的电子文档一并归档,互为印证,进一步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可靠和可用。公安档案的生命在于利用,否则就失去存在价值,成为“死档”(废纸)。让我们更好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做好公安档案的鉴定工作
首先,做好现有公安档案的鉴定工作。现有的档案资源纷乱复杂,没必要对其全部进行数字化处理。同时,也没有对其全部进行处理的经济条件,因此对现有馆藏档案进行筛选整理,将馆藏档案中真正具有长期和永久保存价值、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档案首先进行数字化管理,而对其他的暂时不予数字化处理成本与开发利用收益。其次,要权衡数字化处理成本与开发利用收益。通过对档案的鉴定,明确公安档案的不同属性,对是否需要进行数字化处理,要权衡数字化处理成本与开发利用收益,应分清主次,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进行。
(四)加强公安数字化档案数据和网络建设
数字化公安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是对数字化公安档案信息进行存储、处理和维护的软件系统,包括数字文件管理系统、数字目录中心管理系统、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等。通过数据库建设推进数字化建设的进程;同时,公安档案网络化建设是实现档案数字化的必由之路。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打破了信息传播时空的限制,因此,进行档案网站建设,通过档案信息及时上网传输,能使档案信息能及时满足社会的广泛需求,从而使档案数字化建设推向深入。在推进公安档案数字化建设过程中,要把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作为根本。如公安网与政务外网是共同支撑自然人信息大平台的两个基础数据网络。目前,公安信息网络已覆盖全国,户籍管理、刑事犯罪、治安管理及交通和社区重点人矫正等应用系统基本建成,CCIC、人口信息“百城联网”、大情报系统等综合应用,公安综合信息查询已成为一种工作方式。公安机关具有天然的人口数据规模优势、活性优势。我们在深入研究浙江外网与政务外网共享模式、贵州公安内网归集模式的基础上,湖南创新“双网双平台”电子档案数字化平台档案建设模式,实现了政府各部门间自然人数据信息的无障共享、多维度归集、跨网于协同、实时化更新的便民利民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战略参考。实现档案信息量大量采集、最大化共享的档案信息智慧数字化的理想目标。一方面,努力是档案的利用方式符合民警上网习惯,方便查询和调阅;另一方面,档案的后台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自动智能检索具备预归档功能,减轻档案员集中归档工作强度,让档案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做好日常服务和数字化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