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辩证法起源于古希腊的米利都学派。公元前7-6世纪的泰勒斯、阿拉克西曼德和阿拉克西米尼的理论就已经包含着辩证法思想,至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著名辩证法思想家赫拉克利特更是提出了万物流变、罗格斯是运动变化之规律的观点。黑格尔评价说:“没有一个赫拉克利特的命题我没有纳入我的逻辑中。”赫拉克利特说:“这个世界,对于一切存在物都是一样的。他不是任何神所创造的,也不是任何人所创造的,它过去、现在、未来永远是一团的活火,在一定的分寸上燃烧。在一定分寸上熄灭。” 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思想肯定运动变化的绝对性和普遍性。他说:“我们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踏进同一条河流的人,遇到的是新的水流”“我们踏进又踏不进同一条河流,我们存在又不存在。”后来,马克思吸取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发展为唯物辩证法。综上,就是教科书常常论及的辩证法案例。
但辩证法思想并不是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独有之物,实际上在传统文化中就包含着大量的辩证法因子。先秦诸子百家所创造的灿烂文化,至今还影响到中国人,其中有一派叫“名家”,以惠施、公孙龙为代表,《庄子》中就有对于他们的记载。名家是目前所见中国最早的逻辑学派,而且在诸子百家中很有地位,后来才渐渐淡出人们的思想视野。除此以外,在道家、兵家、儒家的思想中也包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兹将一些我们耳熟能详的语句摘录如下:
物壮则老。(《老子》)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曲则全。(《老子》)
知彼知己”(《孙子兵法·谋攻篇》
有备无患(《孙子兵法·九变篇》)
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孙子兵法·计篇》)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孙子兵法·计篇》)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孙子兵法·谋攻篇》)
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气之聚散于太虚,犹冰凝释于水,知太虚即气,则无无。(《正蒙·太和》)
传统文化中的辩证法思想,从上引文可见一斑。又如阴阳学说,它是古人在与自然界的长期相处中总结出来的,认为天地万物相互对立统一,并以阴阳二气相互作用来说明万物产生和变化的原因。《易经》又进一步发展出阴阳对立统一的思想,提出“一阴一阳谓之道”。中国古代辩证法思想渗透于传统军事、文学、哲学中,具有强烈的实践性,至今仍然值得称道。要说中国特色辩证法,应该首推《道德经》,其中“反之道之动”的矛盾思想,可谓中国辩证法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标志。其他古典文献中关于辩证法的思想比比皆是,在以后的思想发展过程中,辩证法思想变得更加丰富,如张载提出“一物两体”说。“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正蒙·太和》)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家各派辩证法思想相互融合,深深镌刻在国人的文化思维之中。囿于篇幅,在此不一一举例。这些中国式的辩证法智慧是可以放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之中进行分析比较的。若细心观察,不难发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自始至终有一个关键词即“关系”,容易被忽视,质言之,马哲就是揭示万事万物“关系”的学说,哲学范畴物质、运动、规律、矛盾等等实质都是在讲“关系”,说“关系”势必要涉及到辩证法。故本文认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思维是宏观的,放在中国哲学中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