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挖掘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
在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和水资源危机影响突出的形势下,人们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认识整体提高,非常规水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已成为重点,是各国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标。
1.1雨洪收集利用
日本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多雨国家,由国土交通省发布的数据可知,日本多年平均降水量约为1718 mm(从1986年到2015年),是世界年平均降水量的1.6倍,有时因暴雨无法及时排出和快速下渗而引发雨洪灾害。为应对此现象,日本政府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就修建大坝、堰堤等水资源开发设施防洪、蓄水,修建地下雨水调节池来调蓄暴雨径流洪峰流量。日本民众会在家中设置地上或地下的雨水储水槽或储水罐收集利用雨水,收集的雨水用来冲厕或者灌溉花园,也有部分家庭将雨水通过净化装置处理后用于生活。
新加坡常年有雨,年平均降雨量2400mm,降雨密度高,在短时间内容易形成大量径流。为努力收集每一滴雨水,新加坡自2001年以来开始修建水库,集水面积已从国土面积的一半增至三分之二。落在集水区的大部分雨水通过运河、水道、排水管网形成的雨污分流管网收集起来,然后输送到水库储存起来,经自来水厂处理后供人们饮用,少量雨水被收集到道路两侧的雨水收集池中用来浇灌植物。为预防突发洪水事件,新加坡公用事业局在全国各地安装了210个水位监测器,将水位传感器连接到警报系统来监测排水管网水位。
1.2再生水利用
日本于1955年开始利用再生水,再生水大多用作生活用水,很少用作农业灌溉。城市污水处理主要采用分散式处理和集中式处理两种模式,其中生活污水以分散式处理模式为主,其他用途产生的污水以集中式处理模式为主。经处理后的再生水分别通过饮用水系统和再生水系统两种管道输送,再生水系统开发了一种地下毛细管渗透系统,当再生水用于绿化灌溉时,还可以通过该系统的渗透作用达到补充地下水的效果。
为防止地面沉降,新加坡严禁开采地下水,主要通过雨水收集、污水资源化再利用配置水资源。新加坡将污水处理后形成的优质再生水称为“NEWater”,“NEWater”水质与再生水水质不同,它完全符合WHO和USEPA的饮用水标准,是一种安全可持续的水源。如今,新加坡“NEWater”产量可以满足40%的用水需求,预计到2060年有望满足新加坡55%的用水需求,在干旱期间能够缓解新加坡的供水压力。
2强化法律法规刚性约束
为监督、约束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行为,日本和新加坡极其注重水资源管理法律保障机制的建设。日本的水资源管理法律调控起步较早,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相对完善,立法、执法能力强。早在1896年,日本以治水为目的制定了《河川法》,后来基于人们对于重建具有地域个性的河流意见的反应,于1997年第二次修订《河川法》。除《河川法》外,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陆续制定《工业用水法》、《水资源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自来水水源法》等一系列保护水环境的法律法规。
新加坡在法律法规方面,从中央到地方有一套十分全面的水资源管理法律保障体系。水资源管理法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无论是从水资源管理到水环境保护,还是从水龙头节水到马桶节水,都有具体的规范。仅有完善的法律保障是不够的,新加坡还特别强调法律的严格执行。在法律保障机制和监管机制的保障下,将水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成为新加坡公众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