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本人的论述还是后人的讨论中,马克思(Karl Marx)与韦伯(Max Weber)都被认为是布尔迪厄对话的主要对象。马克思将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区分看作不平等再生产的核心机制,布尔迪厄则拓展了马克思这种仅仅从经济向度出发的阶级斗争理论,发展出“象征性斗争”或“符号斗争”论;韦伯的分层论也指出了马克思这一局限,在其提出的多元分层论中,韦伯提出“市场地位群体”,并划分财富、职业声望、权力等多个阶层区分维度。韦伯主张对阶层划分的身份群体与生活风格进行严格区分,然布尔迪厄则将两者看作是互为对照的。
与之相比,涂尔干(Emile Durkheim)似乎极少与布尔迪厄的文化分层研究产生直接关系,也只有在布尔迪厄论证自己结构的建构主义立场(或建构的结构主义立场)时,涂尔干才会作为结构主义/客观主义/机械主义的代表被提及,且多半还是以批驳的姿态被提及。事实上,涂尔干早期确立的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准则——将社会事实当做物来看待——与他关于集体表象的论述,是行动-象征得以实现关联的根本理论预设;而其后关于原始宗教的研究则直接将行动带入了象征领域,仪式化的过程就是进行象征分类(symbolic classification)的过程,仪式构筑神圣与世俗二元对立从而划定象征边界(symbolic boundaries),对神圣之物的遵循与信仰使内聚力(solidarity)得以形成,共同体的存在及与之对应的社会秩序由此得以被确认。虽然立足点是原始社会,但涂尔干无时不刻不在提醒读者他的研究其实是指向社会本身。也就是说,通过仪式或类仪式行为进行象征区分才是社会得以存在并有序的根本。
事实上,涂尔干描述的通过使用二元对立的符码划分象征边界,挤压“世俗的”、“危险的”、“不洁”的人或物,并最终形成“我群”与“他群”之区分的思想正是布尔迪厄的象征区分论想要展示的图景,尤其在其出版于1979年的《区分》一书中,“趣味区分”这一概念被反复使用,成为划分象征边界的主要理据。可以说,布尔迪厄在《区分》中以最为细腻的方式验证了涂尔干象征区分论的可推广性。由此说来,米歇尔.拉蒙(Michele Lamont)那句“布尔迪厄的研究始于与韦伯的对话,却最终走向涂尔干式的研究道路”还真是一语双关了。下文拟以 《区分》为主要分析文本,同时结合布尔迪厄其他著作,讨论布尔迪厄象征区分论的建构逻辑,同时也讨论他如何在此基础上实现对涂尔干范式的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