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味与象征分类:象征区分论的文化实践
布尔迪厄在《区分》中开宗明义:“存在着一种文化产品的经济,但这种经济有一种特定的逻辑。为了摆脱经济主义,应该指出这种逻辑”。这表明,关于“文化产品的经济”也即文化消费是《区分》的研究主轴;另一方面,布迪厄所要尝试的,是在纯粹的经济支配逻辑之上开辟另外一条逻辑,也就是象征支配逻辑。从经济支配走向象征支配,布尔迪厄为自己的文化消费研究开辟了一条康庄大道;而另一方面,为了解释“象征的支配如何可能”这一问题,布尔迪厄又不得不借助涂尔干及其追随者关于象征分类的论著,如构造二元对立符码以标划定象征边界、通过仪式化/神圣化(布尔迪厄将其称之为合法化/客观化)的过程排除与既存秩序不相符的人或物等。不同的是,布尔迪厄拥有一套严密的理论大厦——实践理论。基于此,布尔迪厄在《区分》中聚焦艺术场域,构建了属于自己的象征区分论。
《区分》中的各个概念总是十分零散的出现,多样且复杂。例如实践就被描述为被分类的实践(classified practices)、可分类的实践(classifying practices)、趣味又存在着必然趣味(taste in necessity)、奢侈趣味(taste in luxury)的划分,还有生活风格、生成系统、偏好体系等语词。并且书中前后文多次从不同角度对同一语词做出界定,这一过程中又存在着用A解释B,甚至再用B解释C的复杂嵌套关系。仅从语词,或概念交叠的游戏中理解布迪厄实难对其观点得出整体性的把握。本文认为,布尔迪厄的“二阶客观性”的假设是他能够发展出不同于涂尔干的象征区分论说的基本性假设。在《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中,华康德(Loic Wacquant)开篇即指出这一“二阶客观性”为后文对布迪厄思想的分析立起基本假设。华康德指出,布迪厄建构的社会宇宙(social universe)存在于两种客观性之中,首先是初级的客观性(objectivity of the first order),其次是次级客观性(objectivity of the second order)——
“初级客观性包括各种物质资源的分配,以及运用各种社会稀缺物品和价值观念(用布迪厄的术语,就是各种资本的类型)的手段;而次级客观性则体现为各种分类体系,体现为身心两方面的图式,在社会行动者的各种实践活动,如行为、思想、情感、判断中,这些分类系统和图式发挥着符号范式的作用。”
由此可知,初级的客观性是实存的社会结构[[[]在此阶段,布尔迪厄所言的社会结构就已经不同于涂尔干式的或“列维斯特劳斯式”的那种被赋予较强功能性与同质性的社会结构。布尔迪厄在初级结构中看到的不是协调有序的功能模块,而是一个充满斗争的战场,这一点也最早体现在布迪厄关于阿尔及利亚地区卡比尔人的研究中。只有取得统治地位者才能保证组群的存续,获得实行象征权力的资格。]],是资源争夺的空间;次级客观性的构建则是布尔迪厄真正超越经典的象征区分论的部分。不仅是具象化的实践,连个人日常的言说、判断与评价体系都成为次级客观性的一部分。这就将一直被现象学占领、被结构主义忽视甚至排斥的人的主观体验(也是认知图式)同时纳入了“结构性的”(阶级的)语境中。所谓“符号范式的作用”,也就是将诸如行为、思想、情感与判断这些“个体化”的性情倾向看作与实存结构,也即初级客观性相同的,一个等级森严、充满争斗的实存空间。在此意义上,行动者重新回到对社会结构的分析中,行动者的行动是社会结构强加给他们的、同时也是他们自己强加给他们的。在《区分》中,布尔迪厄通过习性、趣味、生活风格空间等概念建立了独特的趣味区分论,本文试通过相关概念的辨析阐明布尔迪厄如何实现初级客观性向次级客观性的过渡,及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