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学派对人的情感世界抱有深切的关注,认为情感源于天地万物相互感应的本性,友善是人的情感良性发展的结果。《周易》认为情感是人与人互动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友善有其情感前提。《咸》卦《彖》辞曰:“咸,交感也。”男女感之以道,相互交往,则“亨,利贞,取女吉”。情感上沟通、交流是提升男女双方的互动关系进而成为夫妇的前提。“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这种情感互动原则推衍至整个社会,圣人可以“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这种观点蕴涵着:人是有情感的存在,“感”是人心理能力,感应的内容和性质左右人的。行为方向以及人与外部事物之间的关系。情感交流是人与人关联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它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原动力,也是人伦秩序形成的前提和道德生成的条件。
孔子孟子等也从情感角度讨论道德本体及相关问题。仁是儒家的核心概念和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孔子认为,“中心㦧怛,爱人之仁也。”每个人心中㦧怛,对他人抱有同情关爱等情感和态度,以此“泛爱众”,即是“亲仁”。“《论语》中言仁处甚多,总而言之,仁者,即人之性情之真的及合理的流露,而即本同情心以推己及人者也。”友善是孔子极力倡导的仁的精神实质。孟子进而具体说明,“仁者,爱人也。”所谓“爱人”是一种处理人际关系的友爱情感,它发端于人的“恻隐之心”,即对他人的同情。恻隐之心内在于每个人心中。友爱之情来自个体内在力量的激发,如老吾之老幼吾之幼一样,相互尊重包容关爱,以应有的礼貌和情感投入,才能达到人际关系的改善,这是追求“仁”的内在要求。相反如果人与人之间在情感上缺乏相互感通的能力,如“医书言手足痿痹”,气脉无法贯通,难以做到“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因而不仁。不仅人伦关系如此,人在处理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时亦须投入情感,在情感上回应天地并体会天地之大德,天地之美、善以及生命的意义才能得到彰显。如体会窗前之草“与自家意思一般”,情感上接纳外界存在,才能构成天地人之间和谐的关系。人与外界存在的相互同情、关爱、尊重、包容等构成了儒家友善观的核心内容,仁就是由友善情感发展而来。
尊重、包容、同情、关爱等情感表达了儒家对于他人或外部存在的友善态度,以及和睦融洽相处的愿望,也是儒家友善观的基础内涵。但儒家的友善观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不仅仅指某种具体、单一的情感。儒家认为人对外界存在的友善态度是多种心理情感共同参与的结果。《孝经》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顺父母是因为父母生我劬劳之情,是对于父母之恩的正面表达,那么当父母去世时的哀伤之情,是对于父母养育之恩的反向表达。爱与哀之间,虽然具体内容和表达形式各异,但都出于对于父母养育的感恩之情,或者说一种对于父母的友善情感。人的情感丰富多样,表现为喜怒哀乐爱恶欲等等,它们共同形成人的心理情感结构。在这一结构内,各种情感可以相互转化和贯通。当这一结构内各种情感遵循中和的原则展现出来,形成以包容、尊重、关爱为主导的情感指向,对人与人、人与社会、自然的关系具有正面积极的价值,就是儒家所强调的友善观的主要内涵。
如何才是友善?首先,作为个体的内在德性,要求个人的友善之情是真实的。“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认为,孝等道德行为必须有真情实感的投入,否则道德价值就失去评价的依据。同理,作为友善的内容,尊重、宽容、关爱之情等等必须是真实的。“巧言令色”之所以为恶,就是因为行为背后缺少真情实感。其次,人的情感必须按照一定的要求表达,即感之以道,在交往过程中心理、情感上积极互动,行为符合礼的要求,如“温良恭俭让”,如此才是友善。再次,作为个体修养的内容,喜怒哀乐爱恶欲等情感未发动时,尽量符合“中”的要求。而与他人交往过程中的情感活动,尽量达到“发而皆中节”的境界,即“和”。“中”与“和”是友善情感的最高境界。
儒家认为,人的友善情感应该按照一定的原则表达展现并达致积极的社会效果,才具有普遍意义。就人际关系言,首先是血缘原则,即亲亲。儒家认为友善的情感应当依据血缘关系亲疏而有所区别。“立爱自亲始,教民睦也”友爱情感首先施于父母兄弟,然后推广至天下以至于万物,这种次序不能紊乱。假如“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即孟子所称“无父无君”的禽兽之行。其次是尊贤原则。爱与敬的情感有相通之处,“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儒家认为,人有贤愚尊卑上下长幼之等,愚、卑、下、幼应该尊敬贤、尊、上、长,爱敬之情的表达不得躐等。因此儒家所强调的爱敬隐含着等级差序原则。当这种爱敬之情递减后,人与人之间交往相处的最基本要求是相互尊重和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