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管控模式优化不论从国家层面还是电网企业层面均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文件规定,从国家层面来看:2015年8月24日,党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2015年10月25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权责明晰”、“坚持放管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确保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激发企业活力、创新力和内生动力。
2016年6月24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令”),明确了国有资产交易中国资监管机构和国家出资企业的两级监管体系。2017年4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要求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手段,着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取消、下放、授权工作事项43项,其中取消26项监管事项,下放9项监管事项,授权8项监管事项。
2018年5月16日,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的监管原则,与32号令共同成为国有资产交易的纲领性文件。2018年7月14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针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提出简政放权的政策。
2019年4月19日,国务院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提出指导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基础管理,优化集团管控,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的稳。
从国网自身看,在新的发展阶段、历史条件下,“三集五大”体系已无法适应现有国资国企改革、内外部监管及企业自身发展要求,需要对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方式进行深刻调整,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投入产出效率、管理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