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的重点是文化建设,与此相关,当前三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文化的破坏。每一个村落中都存在着独特的文化,这些文化的保护、发掘、发展对于乡村文化振兴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的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挖掘这些村落的文化价值的基础上,通过摸索村落的独特发展模式以助力乡村振兴。
(一)打造村落“三治合一”善治模式,彰显传统村落伦理价值
现代社会的治理是一个逐渐趋向于善治的模式。乡村振兴的善治,离不开以自治为主、德治为辅、法治为保障的“三治合一”。在乡村的体现实质上就是公民与国家在基层的以公民为主体,国家为大环境,基层民众利益和利益要求为导向的互动模式。村民在政府的主导下,以村民自治为主要方式,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建设,以多元参与的形式,打造乡村善治以构建良好的乡村社会秩序。传统村落因其自身成百上千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内生了丰富的乡村有效治理的伦理理念,这些深深植根于村民内心的伦理观念又为今年的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带来了发展的契机。
首先,自治是乡村治理的根本。一方面只有真正实现村民当家作主,乡村治理的内生动能才能被激发出来,赋予村民真正自治的权力,村民参与组织化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宗族与家族等社会组织不断规划和重组的过程;另一方面,人人都拥有参与到村民事务的过程中来,极大的加深和扩大了村民自治的广度和深度,赋予了村民自治充足的活力。通过实现村民自治,村落的专属印记和符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在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能够更好的得到保留,实现独立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其次,德治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村落和城市治理有着明显的区别,村落中的居民仍然存在明显的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以人际关系为主导的乡土社会,社会治理就更加要强调传统治理方式的德治再现,而且德治更为倡导的是治理思想在人的层面上的体现,重塑乡村社会的关系,利用符合社会发展的村规民约等纲常伦理推进乡村的柔性治理,有利于消减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最后,法治是“三治”的保障。人总是习惯趋向于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所以公民的道德建设需要法治来保障以削弱作为人的主观趋利性的一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基层组织的依法管理也是不可或缺的。以分层的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规范法治手段解决公民道德突出问题、优化社会治理整体推进建设 。
(二)构建生态多元保护,传承传统村落生态价值
传统村落具有十分典型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巧妙利用自然的特征。城市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凸显了村落生态价值的重要性,乡村的山水河湖农林成为了一种稀缺性的资源,在这种背景下,对这种天然的自然环境的保护,就显得极为重要和迫在眉睫。自然环境的特征是村落样貌形成的重要因素,也是村落载体的实现方式,所以特定区域内自然环境系统与特定区域内的人们的社会行为系统是在一个整体内的,它们之间相互联系、互不独立,共同维持着村落的发展与传承。
一方面,要重视生态价值在当今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价值,它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也是人类美好生活必不可少的要素。进行生态保护时也要精准施策,对现存的生态资源进行整理和保护,对即将消失的生态资源进行抢救,而已经消失的则进行挖掘和再造,最大程度上认识、保障、发展生态价值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益处。另一方面,要认识自然系统与人类系统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我们在进行乡村建设的同时,要充分寻找、保护、发挥村落中与环境相结合的方方面面,综合人们的生产生活,以保护村落为前提对周围的环境进行生命活化修复,使其与周围环境有机融合,相互发展,形成一个以人为中心、以村落为载体、以生态为发展条件的新时代农村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