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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困境分析
 
更新日期:2021-12-29   来源:   浏览次数:184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十四五规划指出,要把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当下,在乡村振兴战略实

 
 “十四五”规划指出,要把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当下,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全国各地都在对乡村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的振兴行动,大力推动经济建设、发展产业成为乡村振兴的突出任务。但在具体的乡村产业发展实践中,违背乡村发展规律、不遵循乡村客观事实,盲目引进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现象比比皆是,村民生态保护意识薄弱、生态相关体制机制不健全、农村落后的生产方式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1村民生态意识淡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以新的发展观为指导,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要想农村富,首先生态美,村民是乡村生态建设的主力军。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热让广大乡村的“空心化”趋势越发显著,留守在乡村的大多数都是中老年人,老龄化明显,受教育少,文化水平低,生态保护意识淡薄。农民主要以农业生产为谋生手段,乡土意识强,为自身经济利益毁林毁水,看不到山水林田湖草的生态循环价值。过度使用肥料制品、农药制品、不可降解塑料薄膜等造成土壤酸碱度失衡,土地功能退化,农作物产量减少,事半功倍。肆意焚烧农作物,乱排污水,随意堆积垃圾,不仅污染空气、河流,还影响村容村貌。其次,农村生态文明宣传工作的主力军是基层干部,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部分村干部以经济利益为主,没有意识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缺乏对生态重要性的认识。生态文明宣传工作不到位,形式化、走过场的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形成系统的生态宣传体系,无法引起村民对生态文明的足够重视,再加上一些农民对生态建设思想意识不足,认为生态治理与建设是村干部的事,与自己无关,很难形成生态保护意识。
2生态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设施不健全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并发症”也层出不穷,其中生态问题占主要地位。推动生态建设,治理生态问题,必须要“依法治生”,但到目前为止,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大多针对城市地区,并没有着重针对农村地区因地制宜的出台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农村生态面积广,管理难度大,例如污染土壤、大气、水质等,没有具体的惩治措施,仅仅只是口头警告,违法成本低,法律法规的作用性不大。其次是有关生态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村民文化水平低,对有关生态的政策法律法规了解不多,缺乏遵守制度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再次,执法机制不健全,基层村干部兼任生态保护惩治与监督责任,部分村干部自身生态保护意识不强烈,为个人利益占据生态资源牟利。个别村干部因人际关系,金钱因素等,对破坏生态为经济开道的行为选择漠视。
3生产方式滞后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生态扶贫成为乡村振兴热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地区要想富,恰恰要在山水上做文章。山林湖草是生态资源,是绿色产业。山林湖草是扶贫资源,是希望产业。但在生态扶贫工程开发与进行中,部分乡村开发生态旅游项目,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肆意破坏山林,毁坏天然林资源,旅游景点没有形成严格的管控机制又对山林湖草带来二次伤害,致使生态环境退化;不注重乡村实际发展规律,注重经济利益,盲目引入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传统小农经济致使村民盲目开荒垦田扩大种植面积,破坏山林。乡村振兴战略战略大力提倡发展农村畜禽养殖业,但大部分没有专门的畜禽养殖区,大量的畜禽粪便以及病死的畜禽没有进行专业处理,随意排放、丢弃,既污染环境,还带来了病毒隐患,影响人们的生命健康。临近河道的乡村还存在违法捕捞现象,无视国家关于禁渔期的相关规定,过度捕捞破坏河道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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