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托于民政部基础平台与省大数据局的建设
相对于东部省份来说,河南省省级核对平台的建设略显滞后。因此,河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采取了在民政部基础平台上开发本省核对系统,进而在全省推广的做法。但对于部分已经建立独立核对系统的市、县,仍允许其继续运作,并在省级核对平台建成之后再通过系统调试和其他技术化手段,实现全省信息核对平台的联通。在与民政部基础平台进行对接方面,郑州市的做法尤为典型。由于省级平台还未建立,郑州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向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将郑州市核对平台列为全国市级核对平台与民政部基础平台数据对接的试点。2018年6月中旬,郑州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与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签订了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联网查询协议。2018年12月实现与民政部基础平台互联互通,已完成同工商、人社、房管等12个部门的数据对接,实现公积金、房管、车辆等18项数据信息共享。此外,河南省收入核对系统比较依赖于省大数据局的建设。根据相关工作人员的介绍,河南省省级核对平台建成后,将从省大数据局获得银行存款、债券、保险等大量数据信息,从而减轻一些部门衔接的工作量。在已经建成核对系统的地市中,也有一些地市实现了与大数据局的部分信息对接。如商丘市通过与大数据局对接实现了跨部门数据的对接及实时共享,目前已能做到与国土、公安、公积金、交通等12个部门16类数据的全自动实时对接。
(二)市级统一部署平台,市、县两级独立核对
河南省收入核对体系整体上采取的是市级统一部署平台,市、县、乡三级覆盖的的核对体系。但从核对中心分工和出具核对报告的权限来看,各市基本上采取的都是市、县两级独立核对的形式。例如,郑州市目前采取的是全市统一的核对系统,县区级没有独立平台,但有核对客户端。因此,虽然所有的信息都要经过市级核对平台的比对,但是县区级核对中心可以通过客户端自主打印核对报告,也可以通过协调县级部门信息来进行个别信息的手工比对。简单来说,县区级核对中心具备出具核对报告的权限,市级核对中心只负责困难党员救助、慈善救助等新拓展的专项救助业务员的核对,从而形成了市、县两级独立核对的格局。商丘市则采用了更为鲜明的市县两级独立审核的工作流程。商丘市在县(区)一级设立了虚拟化平台和前置机,县级核对中心可独立对接数据,从而开展核对工作,需要复核时再直接提交市级核对。新乡市则将审核和出具核查报告的权限下放到了县区,市级核对机构主要负责系统维护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具体的分工为:乡级民政部门负责受理申请低保家庭的核对委托及核对材料的录入上报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审批乡镇提交的核对批次数据工作,审核、审批为两个步骤,分别由审核员、审批员对上报材料依次进行操作,将准确规范的申请材料纳入数据库进行比对,出具核对报告;市级核对机构负责核对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数据对接工作,对各级核对数据进行监督监管,确保县、乡级操作人员准确、规范的开展核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