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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法功能的异同
 
更新日期:2022-04-02   来源:   浏览次数:135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罚与惩罚的共有义项是【处罚】,即对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加以惩治,词义上的差别微乎其微。在通过检索CCL语料库和BCC语料库发现:二者在作述谓成分和非述

 
 “罚”与“惩罚”的共有义项是【处罚】,即对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加以惩治,词义上的差别微乎其微。在通过检索CCL语料库和BCC语料库发现:二者在作述谓成分和非述谓成分存在互补性,下面分析两者用作近义义项时句法功能的差别。
1作述谓成分
1.1带宾语情况
1.1.1当宾语为事件论元时,一般用“罚”。如:
(5)种种肆意侮辱人格之事,在某些三资企业屡见迭出,如殴打、辱骂、搜身、挂牌子、面壁罚站、罚雨淋、罚曝晒、罚绕厂跑步、罚(*惩罚)学青蛙跳,以及借检查之机进行性骚扰、逼迫三陪等等。
(6)我猜测黄量小时候一定是一个优等生。谁知她率直地说,小时候她挺调皮,一点也不听话,经常被老师罚(*惩罚)站墙。
(7)宝岛420轮的船员今年5月30日索取司机小费,查实后,对船员冯某罚(*惩罚)停工一年,对该船船长通报批评。
(8)对于低层次的加工企业,武化特点的文化可能或多或少还是有效的。在联想公司发展的早期,在柳传志时期,规定迟到要罚站(*惩罚)五分钟。
赫向丽(2017)指出在事件语义学中,事件论元是一个可量化的抽象个体。施事、受事等题元角色跟事件形成施事、受事等不同的二元关系,此外,一些句法处于谓语核心结构外围成分,比如工具、地点、时间等附加所描述的个体也被纳入到逻辑语义关系中,同事件元呈现某种二元关系。从例子中可以看到:“站墙角”“停工一年”“站5分钟”则为单音节动词“罚”的事件论元,其中的“墙角”“一年”“5分钟”分别为谓语核心结构外围成分的地点与时间,这时就不能用“惩罚”来替换。
1.1.2当宾语为事物论元时,二者有所倾向。如:
ⅰ.当宾语为方式论元,如金钱、酒、球、东西等方式,倾向于用“罚”。
(9)按规定,一个烟头罚款50元,这个组7人要罚(*惩罚)2650元,人均360元,比人均工资还高。
(10)渔民有自制的枪,可渔政却只有法规,手无寸铁,只能罚(*惩罚)钱,没有其它强制性措施。
(11)九姨太和汤古岱二人听了,都禁不住大笑起来,笑过之后,汤古岱说:“两个字不一样,应该罚(*惩罚)酒。”
(12)双方争夺十分激烈,在90分钟内踢成1∶1平,加时赛仍未决出胜负。最后罚(*惩罚)球,阿根廷队以5∶4获胜。
ⅱ.当宾语为抽象名词论元时,倾向用“惩罚”,如国家、权势、行为等。
(13)宋庆龄还建议各国政府采取抵制、封锁、制裁的办法去惩罚(*罚)日本帝国主义,以支持中国的抗日和维护世界和平。
(14)他争辩,他抗议,他想找回一个公正。他想用暴力惩罚(*罚)权势,终于成了一名杀人犯。他被判了12年刑(后改为5年)。他由此步入高墙内的世界。
(15)科斯洛夫尖锐地指出,把他人的艺术品作为战利品据为己有,是以“犯法行为去惩罚(*罚)犯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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