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化促进了城乡基础资源分配的均衡,优化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第一,信息化提供了“新基础设施”,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伴随着科技进步和信息技术演进,信息化带来了城乡间“云、网、端”的共享,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提供了“新基础设施”,其中,所谓“云”是指云计算,以及以云计算、效用计算、网络存储等技术为基础的云端、网盘;所谓“网”是互联网、物联网等;所谓“端”是计算机、移动设备、基本公共服务软件平台等,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物理终端,这些“新基础设施”叠加于传统基本公共服务所涉及的师资资源、医疗资源、就业资源之上,深化了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要素资源的共享,有效提升了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有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第二,信息化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供了“新资源要素”。随着当前信息科技的发展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大数据正快速发展为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逐步作为相对独立的“新资源要素”投入城乡生产生活。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在服务于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就业保障等不同领域和不同环节的过程中,采集、整理、加工包括从出生到受教育到就业到养老等贯穿城乡居民一生不同阶段的高附加、多源异构海量大数据,这些数据经过不断地积累与交换、分析与运用,逐步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纵向贯穿城乡居民从出生到养老的不同阶段、横向贯穿城乡居民衣食住行不同需求的数据信息支撑网络,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供了“新资源要素”,将有助于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