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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网络舆情内涵的社会学意蕴
 
更新日期:2022-04-24   来源:   浏览次数:8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目前,学界对高校网络舆情的概念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界定。从舆情主体的视角,有些学者认为高校网络舆情是大学生或者师生通过网络对中介事件发生、发展和

 
 目前,学界对高校网络舆情的概念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界定。从舆情主体的视角,有些学者认为高校网络舆情是“大学生”或者“师生”通过网络对中介事件发生、发展和变化所持有的态度的总和,其分歧在于主体的不同。从传播载体的视角,有些学者则认为高效网络舆情是事件主体通过“校园网络”或者“互联网”对中介事件所持有的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其分歧在于传播载体的不同。在当前现实与虚拟互构的时代,笔者认为我们很难将学生与社会、校内与校外、现实与虚拟区分开来,应将高校网络舆情作为一个社会运作系统进行解析,“它由两个子系统构成,一个是社会舆情系统,即真实生活中发生的舆论趋势;二是以网络技术为载体的舆情体系,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看做‘虚拟世界’的态度及其话语体系”。高校网络舆情的发生是从社会现实舆情体系传播到虚拟网络舆情体系,再从虚拟网络舆情体系反馈到社会现实舆情体系如此不断循环往复的一个过程。因此,从社会学的视角,笔者认为高校网络舆情主要是指拥有现实与虚拟双重身份的高校师生及其所带动的不同“表演者”在两个循环往复的舆情体系中所表现出来的对校园生活中的某些现象、校园管理以及对社会上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态度、意见和看法的总和。
(一)现实与虚拟的“表演者”是舆情主体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催生出虚拟的网络空间,个体利用互构的空间在现实的主体之上另塑一重虚拟的身份,舆情的主体转变为拥有双重身份的“表演者”,并表现出两个特性即身份的多元化和表演的虚拟化。从身份多元化的视角出发,一方面表现为普通的个体,以实体的方式镶嵌在现实的网络空间中,并与朋友、老师、家长等进行沟通交流,传递舆情信息;另一方面则表现为虚拟空间的“表演者”,以虚拟的身份活跃的网络空间,通过观点的阐释、评论和转发传递舆情信息,形成网络意见。从表演虚拟化的视角出发,个体呈现出印象的自我管理和虚拟表演。戈夫曼认为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我们会有意无意的给他人制造一个“我们是谁”的印象,“而且他能通过给他人某种印象的方式借以表现自己打到影响这种限定的目的,他给人的这种印象将引导他人自觉地根据他的意图而行动。”在自我管理的过程中,个体通过设定的“表演”将信息传递给观众,从而实现其目的。
(二)交错互构的网络体系是舆情传播的载体
学校中的师生并不是单独的个体,而是延伸在各种现实和虚拟的关系网络之中,促使舆情的产生、传播和发酵。布迪厄认为“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个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不同的场域塑造不同的惯习,由于个体所处的位置不相同,所拥有的资本千差万别,这就促使不同的“表演者”在惯习的指引下,依托自己所拥有的资本,在不同的场合形成不同的意见。在现实社会的场域中,存在校内和校外等多个不同的人际关系网络,而不良的人际关系极易导致“表演者”形成错误的认识和消极的归因方式,从而促使舆情的产生。在网络社会的场域中,“表演者”因受到不同文化的影响(例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暴力冲突;以牙还牙等),极易迷失自我、价值观混乱,成为舆情产生、传播的幕后推手。在现实与虚拟两个场域中,各个关系网络互构在一起形成一个舆情传播的载体,导致事件的不断的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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