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经济的概念界定
20世纪60年代,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接入与商业化应用,数字信息技术加速渗透扩散到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在此背景下,加拿大的商业策略大师唐·泰普斯科特在1995年出版了《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间的希望和危险》一书,该书正式引出了数字经济的概念。随后曼纽尔·卡斯特的《信息时代:经济、社会与文化》、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的《数字化生存》等一系数字经济相关列著作相继问世,数字经济的概念迅速扩散流行。2016年G20杭州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给数字经济的定义是:“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G20对数字经济的界定,得到了各方广泛认同。从该定义不难发现,数字经济是发展经济的一种手段和重要推动力,它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手段,以网络化、智能化的数字基础设施为支撑,通过信新一代息技术与经济社会活动深度融合,实现社会经济效率提升和结构优化的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形态。
(二)数字经济的发展特点
1.以数据要素的应用为主导
数字经济时代,随着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发展进步,如同农业经济时代的土地和劳动力、工业经济时代的资本一样,虚拟化的数据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最为关键的生产要素,并驱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相比其他生产要素,数据要素从根本上打破了稀缺性生产要素的制约,具有可复制、可共享、无限增长和供给的特点,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技术已经渗透到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通过技术融合与交叉创新,逐步从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延伸,在对传统产业进行数字化改造的同时,不断催生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以数据要素的应用为主导、以宽带、无线网络等现代信息为基础设施的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不断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开辟经济增长新空间。
2.产业呈现非线性快速增长
与传统经济和产业相比,数字经济最大的特点是具有梅特卡夫效应,即数字经济和高科技产业更多地呈现非线性增长的态势,是一种依靠规模化实现零边际成本的经济形态。互联网企业通常采取免费的模式推出服务,随着用户规模的不断攀升,将引发梅特卡夫效应,即网络价值与用户规模的平方成正比,进而使企业价值实现指数级增长。在成本方面,用户规模不大时投入较高,但因信息网络等硬件有一次投入、长期使用的特点,庞大的用户规模将促使边际成本呈递减趋势,在固定投资成本收回后,企业边际成本将趋近于零。具体而言,其数据要素不仅为基于数据创新的企业提供了成本上的竞争优势,而且有效打破了传统要素有限供给对增长的制约,为持续增长和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