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的演进是一个历史过程,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不是凭空产生,也不会永远存在,马克思对社会历史的认识和探索主要集中在他的辩证法中。马克思提到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它在对现存事物肯定的同时也包含着对其否定性的理解,这句话准确概括出马克思对他正生活着的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命运的理解,“历史对人来说是被认识到的历史,因而它作为形成过程是一种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形成过程。”为此马克思花费最多时间考察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运行规律,也正是在探究商品、价值、生产、交换等概念和流程时马克思确认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但市民社会不是人类历史的终极归宿,劳动与资本的矛盾、资本与流通的矛盾不断激化,必然动摇资本主义的大厦,客观上将人类社会推向共产主义阶段。
(一)第二大社会形态的自我扬弃
一个社会阶段之所以被否定,往往是以前一个社会阶段的某些特征在后一个社会阶段下“复活”开始的,而这些“复活”的因素又成为下一个阶段进行否定之否定的起点。在发展的最初阶段受生产力水平的制约,为谋得生存,各个个体通过家庭、部落简单的联合在一起,“第一个前提首先是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家庭和扩大成为部落的家庭,或通过家庭之间互相通婚[而组成的部落],或部落的联合。”在与他人的依赖关系中个人的发展是不完全的,单个人只是共同体中的偶然因素。在这一阶段,人们之间没有剥削,但原始丰富的社会关系因受地域的限制而缺少生产和交往的全面性,个人没有实现真正解放,最初的社会阶段是人进入第二大社会形态时否定的前提。马克思在发觉黑格尔的法哲学不足以解决实际发生的物质利益冲突后,从社会退居到书房,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在突破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伦理限制之后,马克思深入到生产关系经济层面发现了剥削的秘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抛弃了最初的社会形态中以狭隘、依附的社会关系为典型主体特征的旧质,获得了以全面的社会关系、多方面的社会需求为主的新质,“毫无疑问,这种物的联系比单个人之间没有联系要好,或者比只是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要好。”但另一方面,人的社会关系又呈现出物化的畸形关系,资本以支配的面目统治着没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劳动者迫于生存的需要无奈接受资本的支配与剥削。分工限制了人的活动范围,使人对物更加依赖,只要分工还不是自愿的,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是异己的压迫人的力量,就会产生剥削,“劳动者既丧失了享受的对象,又丧失了享受对象的主体能力”[3]6。在以货币资本为主导的第二大社会形态中,当货币转化为资本,资本的全部生产力发展出来之后,资本内部的矛盾便开始显现。从资本创造剩余价值的生产来看,资本一方面肯定劳动,从而肯定必要劳动时间,因为劳动创造价值。另一方面,资本为达到对剩余价值的极致追求,意图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这样,在劳动时间上的矛盾成为资本发展的限制。从资本创造剩余价值的实现方式来看,资本一方面需要流通,另一方面又因流通不仅不创造价值还需要消耗时间而避免流通。这些都证明资本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资本自诞生之日起就存在不可克服的矛盾,一旦资本发展到自身的生产界限,这些矛盾将逐一显现。
(二)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规定
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扬弃是对一切事物否定的基本要求,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矛盾要造成对自身的否定,这种否定的结果是要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人的物化关系积累着否定人自身的因素,人要想获得解放,必须进行第二次否定,这次否定的完成,就是第三阶段的来临,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共产主义社会是经过两次否定之后建立的社会形态,否定不仅体现为在吸收以个人分散劳动和资本主义私有制劳动下的有益成果而形成的共产主义劳动方式,还表现为财产占有形式的改变。在第三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中,“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和全人类的利益相一致的人”全面占有自己的本质,人成为历史中普遍的人。三大社会形态中体现的辩证否定思维,说明人的发展具有两个显著特征。其一是具体的,历史的。前两个阶段的人都要经历历史发展的否定环节,才能到达新的阶段,在第三阶段中“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经过第一阶段的统一,第二阶段的分裂,终于在第三阶段上达到了更高程度的统一。”其二是积累的。每个阶段的人在发展的过程中总是建立在前一阶段的发展基础之上,都是之前阶段发展的成果,要想实现对人本质的真正占有,需要保存以往全部的发展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