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艺术?它是否有规矩又是否绝对自由?“艺术是用形象反映现实又比现实更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这是对艺术最为常见的定义,然对其自由度的探讨在界内至今没有定论,若寻来一千名艺术家,无非是一千个哈姆雷特。
我国水墨画家石涛于《画语录》有言,“此道见地透脱,只须放笔直扫,千岩万壑,纵目一览望之,若惊电奔云,屯屯自起。”其言语间透露着画之自由,有山有水,笔墨挥洒间便自成一派风景。在西方自康德来,“游戏与艺术”便成了一大热题,席勒的《审美教育书简》影响深远,这一美学家眼中的艺术如同一场审美游戏,没有目的且摆脱了束缚,它是自由的、令人愉悦的。
然细思他们所说的“自由”,也并非无任何限制的绝对或纯粹自由,有景方成山水大作,有人心之所思方有游戏意趣,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
美学之父鲍姆嘉通说,“情感愈强烈,就愈明晰生动”,他又道,“越能激发情绪的意象越富于诗的性质。”艺术之自由源于心,心有感而随心发,它是一种没有声音的情感及思想的表达方式,这才是艺术“大自由”的正解。梵高在旁人眼中疯癫一生,以画绘心,画之笔触即显心之乱,一切因心乱亦因心生。唯有此境界,方可称为真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