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例导入教学
案例式教学是西方发达国家最主要的教学方法之一,最早由哈佛大学教授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在1870年提出,率先将被引入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主要是从实际的工作、生活中获取典型案例,教师作为发起者、引领者。学生参与整个案例的过程分析讨论,并在教师的引导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逐渐解决问题,从而驾驭理论、形成观点、提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它是一种集开放式、互动式和启发式于一体的教学方式。“导入”是教学艺术的重要部分,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气氛和主动性,是成功实施教学的第一步。“案例导入”的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2任务驱动教学
“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以学习者的学习为中心,由教师根据教学目标把课本知识转化成具体的学习任务,通过提出教学任务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学习的欲望,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自主学习能力,从而提高教学效果。以任务为中心点驱动教学,学习者是主体,拥有学习的主动权,积极参与并主动利用各种资源,如网络媒体、图书馆等,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教学者是主导,掌握整个教学活动流程,教学者、学习者、任务三者之间交流互动。任务驱动教学的过程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且问题的解决方案可有多种多样。从创造思维的视角来看,任务驱动教学的活动就是创造思维的过程,学生的动手能力、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都能得到大幅提升。
“案例教学+任务驱动”两种教学方法相结合,能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能培养学生的自主探索、协作和创新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