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现状
国外高校通过多年探索,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尤其是美国、英国、日本、德国、以色列、荷兰和比利时等国家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首先,美国早在70多年前就在高校开始了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教育,主要表现为全覆盖模式和聚焦模式两种。全覆盖模式是面向全校学生无差别的开展创业课程及创业活动,培养不同知识背景下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及创业意识,具有广泛性和普及型的特点;而聚焦模式则对学生和师资都作出了特殊要求,一方面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筛选,设置创业学专业学位(Powers,J,2009),并在教学内容上高度系统化和专业化(刘俊贤,2016);另一方面,导师必须具有企业实践经验,且不设校内外和国内外的限制,具有实战性和师资国际化的特点。高校通过广泛吸纳国内外和校内外优秀的专家、杰出校友、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投资银行家以及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负责人员形成合力作为创业课程的指导教师(KEIKO YOKOYAMA,2006),对筛选出的本科生和MBA学生,由企业安排项目,基金会提供资金支持,相关的研究中心进行指导帮扶(邓张升,2020),突出科研创新与社会发展相统一的原则,形成了以“学术—技术—生产力”为路径、社会经济本土化服务的实战实用型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经卫国,2017)。其次,英国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发展途径,借助政府的支持,以大学尤其是商学院为主导,启动高等教育创新资金(刘俊贤,2016),强调知识流动要为高校创造经济价值,反哺高等教育发展,并设置了一套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创新教育宏观评估体系,形成了以商学院等大学为主导、注重经济效益评估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邓张升,2020)。第三,日本则采取终身教育模式和实战性导师制教育模式,政府高度重视创业教育衔接的连贯性,在不同教育阶段对学生开展不同形式的创业教育(邓张升,2020),进入大学阶段,则鼓励高校师生团队创办研究开发型风险企业并由教授或学生担任总经理(KEIKO YOKOYAMA,2006)。第四,德国把创新创业教育视为就业工作的“发动机”,呼吁各级政府、学校和社会都要主动参与,形成了独特的“政校社+就业”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邓张升,2020)。第五,以色列则强调创新创业教育要与家庭教育、军队教育和高校教育相结合,创建了独特的“家庭+军队+高校”模式(邓张升,2020)。第六,荷兰和比利时等国家则立足于“基于经验的学习”、“如何具备一名成功的企业家内核精神”,形成了创新创业教育的“非标准化模式”(经卫国,2017)。
(二)国内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现状
截至2020年底,分别以“创新创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为关键词进行检索,相关文献各为22891篇和1186篇,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研究文献占创新创业教育文献的比例仅为5.18%。从时间分布来看,自2015年李克强总理提出“双创”号召后,文献数量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说明随着国家从顶层设计上不断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对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研究也逐渐成为热点之一。概括而言,我国高校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和资源优势,已经摸索出如下四种较有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一是以理工科见长的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代表的科技园实战创业模式,二是以中国人民大学为代表的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三是以上海交大为代表的强调将创新教育作为创业教育基本素质的培养模式,四是以义乌工商学院为代表的“创业学院模式”(王万山,2012;丁洁琼,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