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行天下,大量水下文化遗产是历史贸易状况的反映,也是人口、物种、技术、文化、思想等交往的物证,叠加历史变迁因素便很难确定其权益归属;海洋易存在主权与划界争端,更使水下文化遗产权属与保护复杂困难。史前时期,人类便利用原始舟楫工具沿岛链梯次航行,南海的半闭海地形利于周边先民利用这片海域并相互交往。阿拉伯、印度与东南亚国家位于旧大陆沟通欧亚的位置,具有海上贸易的地理优势,也更早地掌握了适应季风的航海技术。中国虽早自秦汉便有途径寻求西方的奇珍异宝[ 秦朝政府即经营岭南,《汉书 •地理志》与《厄立特里亚航海记》中所记载的通往印度的海路对接,已形成沟通东西方的海上通道,并在合浦汉墓等遗址中可见大量来自印度、波斯等地的文物,从出土文物类型与后世朝贡记录等文献可见中国统治者对域外交往主要以满足其奢侈品需求为导向。],更有明代郑和七下西洋的官方举措,然而,重土抑商的政策传统使其较晚加入海洋贸易。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与东南亚的香料等物产经南海多通过转口贸易运往西方,较晚由大航海时代的欧洲商人输往世界。历史时期,中国船主要在南海活动,沉没在该区域的中国起源的水下文化遗产是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其他区域所无法比拟的。因此,中国水下文化遗产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多分布于南海、多为历史贸易性质故权属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