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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遇困人员救助管理公共服务的理论分析
 
更新日期:2022-05-23   来源:   浏览次数:163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流浪遇困人员的概念界定随着我国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和谐社会建设步伐的加快,实现每个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更高要求

 
 (一)流浪遇困人员的概念界定
随着我国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和谐社会建设步伐的加快,实现每个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更高要求,对于流浪遇困人员的救助管理也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关于流浪遇困人员概念的界定,学术界给出以下几个研究:
韩克庆(2015)指出,“无家可归者”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法律意义上的“无家可归者”是指“缺乏固定、正常和适当的夜间住所的人”。王全兴、唐伟森(2012)将“农村地区智障流浪人员”界定为因智力障碍自身无力解决食宿,离开户籍所在地,无法享受农村五保供养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流浪于农村地区的人员。尹虹(2001)将“流浪者”总结为离开住所,失去生活来源,流落他乡,到处乞讨且居无定所,靠乞讨、卖艺或行骗等手段为生的人 。赵琪(2017)把流浪乞讨人员划分为生存型流浪乞讨、生活型流浪乞讨与职业型流浪乞讨,生存型流浪乞讨人员是指,自身无能力或能力不足无法维持基本生存而需要通过流浪乞讨维持;生活型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将流浪乞讨作为一种自由的生活方式;职业型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生活无固定的收入来源,将乞讨作为一种职业的人。
综上所述,结合学术界诸多学者的研究观点,本文将流浪遇困人员的概念界定为: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以流浪乞讨度日的遇困人员。
(二)流浪遇困人员救助管理公共服务的理论依据
1、需求层析理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需要是历史形成的,需要是人类行为和互动的前提。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提出人类价值体系存在两类不同的需要,一类是沿生物谱系上升方向逐渐变弱的本能或冲动,称为低级需要和生理需要。一类是随生物进化而逐渐显现的潜能或需要,称为高级需要。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需要划分为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与自我实现的需要五个等级。根据需求理论,每个人均有各种需要,对于流浪遇困人员而言,最基本的救助管理是在实现其生理上的需要的基础上,首先解决流浪遇困人员基本的生存问题,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要求,其次逐步实现更高层次的需要,满足其自身安全与情感的归属,最后通过救助管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帮助流浪遇困人员实现自我的价值,从而回归社会。
2、福利多元理论
福利多元理论最早由罗斯于20世纪70年代末提出,作为中国福利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福利多元理论阐述了国家、市场与家庭是福利的主要提供者。他认为福利是全社会的产物,任何一个单一的主体都不能满足社会福利的需求,他的思想打破了福利国家完全由国家提供福利的做法,建立了多元福利供给的基本分析框架。该理论主张社会福利来源的多元化,既不能完全依赖市场,也不能完全依赖国家,并提出福利是全社会的产物。流浪遇困人员救助管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也属于福利的一部分,不可将责任完全归于政府,为流浪遇困人员提供救助管理公共服务体系时应该由国家,企业,社区等多方供给,从而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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