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一词存在着广泛的术语(voluntaryism、voluntarism、volunterism),在拉丁语中,它表达了强烈的意愿或要求;对于罗马人来说,它又和美好的愿望或恩惠联系在一起的。在德国,志愿和意志相连,意味着坚强的意愿、自己意愿影响所做的决定。在哲学意义上正确的术语应该是voluntarism;在慈善和基督教意义上的用法叫voluntaryism,许多英国作家更愿意采用宗教和慈善意义上的比较古老的说法。不过,现在人们还是倾向于用voluntarism,志愿服务意味着出于自己的意愿或遵从自己的选择或完全同意的行为。
西方志愿服务研究归纳起来主要从微观结构和宏观结构两方面着手。微观结构就是把志愿行为主要看做是个人的行动,受个人价值、信仰、倾向、兴趣或社会联系的影响。其中心论题是关于志愿服务的参与动机,通常有两个主要的认知因素,一个是社会资本,一个是价值体系。社会资本意味着社会联系的增强,将个人与组织活动结为一体的力量。联系越紧密,志愿参与活动也越强。而个人的价值体系与个人倾向、性情相联系,包括利他主义、自我理解、情感激发等等。第二种研究集中在宏观结构因素。把志愿行为放在社会力量和社会体制下观察,不像微观结构般从志愿者的个体探讨个人动机,而是从机会结构上探讨促使或阻碍志愿行动的社会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占统治地位的家庭结构、伦理和文化的多样性;经济和政治的不稳定以及政府政策与非营利部门的竞争等都影响着志愿服务的发展。具体说来,志愿服务研究早期,多集中在志愿服务的缘起、发展以及与社会生活关系,分析哪些人更愿意参加志愿服务、哪些人不愿意参加志愿服务以及为什么参加(或不参加)的问题。前者主要是对志愿服务的人口学特征的描述,后者则集中于心理学的理论分析志愿服务者的动机、态度和行为等。后期,逐步涉及志愿服务与民主、政治的关系,志愿服务的经济研究等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