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经济下常见的舞弊行为分析
数字经济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增强了企业对舞弊风险的管理能力,提升了企业竞争力,同时,它也给企业带来了潜在的问题与风险,使得数字环境成为可能的舞弊场所。在数字经济环境下,科技系统平台乘载着大量交易数据与结构复杂的数字环境,舞弊者试图在数字环境中渗透并利用系统漏洞,或试图通过数字经济下的虚拟环境隐藏不当行为的数字轨迹。
在数字环境下常见的舞弊活动情境为:(1)创造虚假或错误的会计记录,即在会计信息系统中通过创造虚假交易信息或是蓄意输入错误交易信息以达到操纵交易信息目的,进而达成隐藏舞弊与欺瞒的目的。(2)创造虚假或错误的电子邮件或信息,即通过即时消息作为舞弊活动工具,例如:钓鱼邮件、钉钉、QQ、微信等诈骗信息等,通过虚假与错误信息诱骗受害者做出汇出公款等的非蓄意不当行为。(3)滥用信息系统中的授权访问权限,即通过经组织授权的访问权限,在信息系统中获取不属于自己业务的信息,以达到操纵交易信息、泄漏重要业务信息等舞弊目的。(4)未经授权渗透与入侵信息系统的访问权限,即虽不具备信息系统的访问权限,但通过入侵、破解与渗透方式取得信息系统访问权限,以达到虚假及操纵交易信息、泄漏重要业务信息等舞弊目的。
(二)发生舞弊行为的原因分析
在上述数字环境的舞弊活动中,信息不对称是造成舞弊风险的关键因素之一,其中舞弊者通过信息系统操作并隐藏管理信息是造成“信息不对称”的常见舞弊手法。在数字经济环境下,企业的信息技术本身比较复杂,且信息量庞大,这容易造成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信息与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信息系统所记载信息可能存在不一致情形。在企业相对依赖信息系统且未设有科技导向的持续内审与持续监督的方法时,舞弊者就有了可乘之机,他们可能会利用企业的内控漏洞在信息系统中创造或篡改数据或报表,或通过信息系统掩饰其在实际营运活动中的舞弊轨迹(例如:侵占公款或侵占资产等的轨迹)。
当然,信息不对称的产生与数字信息本身的特性有关。从数字经济环境下信息的存储与传输看,数字信息具有如下特点:(1)容易删除与篡改。(2)容易伪造且信息所有者身份不易辨识。(3)资料保存不易且容易被污染。(4)信息传输速度快,一经传输,难以回收或销毁。(5)对恶意加密信息无法监控并难以破解。(6)信息跨国传输容易,且难以追踪信息的传输来源地或目的地。数字信息的上述特征导致数字环境下的舞弊与不当行为变得难以预防、侦测、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