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育
美育是指培养学生认识美、发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也称美感教育或审美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这一概念的界定,目前有以下几种看法:一是认为美育就是艺术教育,是关于艺术的科学,这类观点在大众认知里普遍存在,大多数人往往与开设美术、音乐或舞蹈等艺术教育课程相联系,但审美教育并不等于艺术教育。二是讨论美对人和社会产生的影响,能给人美的享受的一切就具有它的审美价值所在。三是认为美育主要是对受教育者进行美学理论的教育。美育就是培养受教育者认识美的本质以及了解、掌握、运用美的规律,并以情感教育贯穿整个过程的全面教育,是培养人全面和谐发展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美育作为一种重视感性的教育有着独特的性质功能,尊重人的个性发展、促进人的精神解放而有别于其他教育形态,另一方面美育又与其他教育活动有着密切联系。因此从“全面发展的教育”来说,美育是集德智体美劳之中的综合教育,以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形成完整的人格。
人的审美能力不是天生的,是接受教育的结果。审美能力的获取主要来自审美教育。培养审美能力尤其是感知能力,前提是要培养幼儿审美想象和审美创造力。审美教育是一种形象与情感的教育,它决定了审美教育能够在此基础上直接培养感知能力,提高想象力和创造力,使意识形态的具体化。
(二)体育活动
体育活动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可以分为自由活动和有组织的游戏活动。体育活动是幼儿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幼儿时期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适当的体育锻炼对幼儿的身体机能能力有促进作用,教师的科学指导则为安全提供保障。社会学习的重要途径是通过幼儿与成人、同伴之间的共同生活、交往、探索、游戏等,体育活动就是为幼儿提供人际间相互交往和共同活动的机会和条件,支持幼儿自主地选择、计划活动,鼓励他们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解决问题,不轻易放弃、努力克服困难的尝试。幼儿最初的体育活动可以理解为体育游戏,在体育游戏中跑步、跳跃等,体育游戏的主要形式还是团体合作以及比赛,因此幼儿在体育游戏中获得愉悦感的同时,还能促进团结并有效的形成规则意识,使幼儿养成遵守规则的良好品质。体育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充分利用体育中的情感教育功能,促进幼儿健全人格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