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强化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政治站位
新时代,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国家和地区都先后成立了中央审计委员会、各地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极大地提升了国家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这充分表明我国对国家审计工作的重视。审计机关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国家审计与党委审计委员会两者的功能充分融合,做好国家资金“守护者”的角色,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要充实中央及各地方审计机关人员配备,加强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要改善地方审计环境、加强审计规划建设、做好审计管理,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为实施审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强调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国家审计工作的地位和意义,完善突发性公共事件中国家审计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国家审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
(二)健全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审计法律法规
目前,根据已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国家出台了一些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审计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审计措施。然而在《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没有完整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审计法规,仅仅规定对社会捐赠物资进行审计,缺乏详细具体的法律准则。应紧跟新的时势政策,针对我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审计的现状,明确国家审计工作的职责与权限,加快出台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审计实施细则的步伐,完善应急审计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审计的实际操作。审计过程中要求审计人员应审必审、审则必严、严肃问责,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抵御违法违规的功能。
(三)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审计预案
我国现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列出各类突发事件分类和应急预案框架,明确了预防和解决突发公共事件的方式方法,建立了涵盖总体、专项、部门、地方等的应急预案体系。但目前还没有一项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审计的预案,增加了应急审计的工作难度,使应急审计工作处于被动状态,给审计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审计部门要及时“补短板”,确保突发性公共事件中国家审计的成效。审计部门应与疫情防控相关部门有效结合,加紧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审计预案,考虑突发性公共事件国家审计工作中各环节的具体情况,总结以往和此次疫情的审计经验,建立健全应急审计的预警与响应机制、应急审计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信息发布机制、成果评价机制等。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审计预案,将极大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及时、有序、高效开展,更充分的发挥国家审计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