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双师型”教师?“双师型”教师概念首次出现在1990年《中国教育报》介绍上海冶金专科学校教师培养实践探索一文中。而1995年在《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专业课及实习指导课教师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其中1/3以上为“双师型”,则被认为是国家政策中最早使用的“双师型”教师概念。
1998年在《面向21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中提出“双师型”教师应具有教育教学和专业实践双重能力。1999年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双师型”教师自身应该具有双重资格,既具有教师资格,又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2000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中将“双重身份”的教师作为“双师型”教师,即指明他们既是教师、又是工程师或会计师等 。2002年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又指出“双师型”教师应同时具有理论知识和技术应用能力等“双重素质”。200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由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并在意见中提出了“双师型”教师应具有教师和专业技术职称等“双重职称”的建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则则提出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路径,并强调要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基地,提升教师获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两类证书的能力。并进一步指出要以“双师型”教师建设为重点,加强总体教师队伍的建设。
2013年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在《关于做好2013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工作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师资团队的培训过程监管。2016年又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中提出以建立完善“双师型”教师培训体系为重点,加强双师教师队伍建设的系统设计,开创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新局面。